安全和毒性
乙烷是易燃易爆气体,在空气中的自然温度、燃烧热及爆炸极限。乙烷的爆炸浓度较低,因而,无论是生产现场,还是储运和使用环境,均应按相应规范配置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所有充灌乙烷的容器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称量充装,严禁过量充灌。所有可燃气体钢瓶的阀门接口均应有别于惰性气体,为反丝(逆时针方向进)螺纹接口。
在处理 有可能受泄漏的低温乙烷液体浸泡过的多孔物质(如珠光砂附剂、保温泡沫等)时,应特别小心,必须复热到常温,用惰性气体将多孔物质内吸附的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方能动火。
直接接触液态乙烷将引起冻伤。
乙烷对人体无毒害作用,属“单纯窒息性”气体。人吸入61.36mg/m3无明显毒害。但高浓度乙烷具有窒息性和麻醉性。动物实验发现,当空气中的乙烷为2%~5%(休积分数)时造成呼吸困难;在空气中为15%~19%(体积分数)时能引起心肌轻微过敏;在更高浓度时停止呼吸。
对吸入乙烷气体患者的急救:首先应脱离污染区,安置休息。若呼吸失调则需输氧;若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急救。
贮存、运输
乙烷是高压液化气体,用气瓶贮运时,乙烷的充装系数不大于0.34kg/L(气瓶设计工作压力为15MPa)。大量的乙烷既可采用地面中压压力罐、低压冷冻罐贮存,又可采用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