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名称 | 指标 | ||
优级品 | 一级品 | 合格品 | |
纯度1),%(V/V),≥ | 99.9996 | 99.9993 | 99.999 |
氧含量,10-6,V/V,≤ | 1.0 | 2.0 | 3.0 |
氢含量,10-6,V/V,≤ | 0.5 | 1.0 | 1.0 |
CO、CO2、及CH4总含量,10-6,V/V,≤ | 1.0 | 2.0 | 3.0 |
水含量2),%(V/V),≤ | 1.0 | 2.6 | 5.0 |
注:1)纯度中含微量惰性气体氦、氖、氩。
2)液态氮不规定水含量。
高纯氮检验规则:
- 高纯氮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查验收。保证所有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
- 瓶装氮气按下表规定的瓶数随机抽样检查,成批验收。
2.1 提交验收的批由一次连续充灌的或一个操作班充灌的、技师相同的瓶装氮气构成。
2.2 当检查结果全部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时,整批验收。
2.3 当检查样品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拒收。产品批量,瓶 1-8 9-15 16-25 26-50 >51 抽样数量,瓶 2 3 4 5 6 - 管道输送的高纯氮,在8h内至少采样检验两次,检验结果适用于8h内输送的任何数量的高纯氮。
- 液态高纯氮应从每个贮运容器中采样检验。当检查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产品不能验收。
- 用户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检查验收。当供、需双方对检查结果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共同检查验收或提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