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湖北十堰竹山县消防大队在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检查中发现竹山县液氧有限公司配置的消防水带损坏、干粉灭火器失效,竹山消防当场责令改正,并将依法处罚。
为深入开展冬季防火“荆楚天网行动”,确保冬季火灾形势稳定,竹山消防大队对辖区的氧气站、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集中检查,主要检查了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及持证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全面、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在竹山县液氧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配置的部分消防水带损坏、干粉灭火器失效;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对其填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并将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通过这次集中检查,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确保了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形势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