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防治农林病虫草害和其他有害生物、保护其安全生产的重要物质。质量的优劣决定着作物的丰歉和农产品的品质。为此提醒农民朋友购买时,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包装:包装应完整,瓶盖应紧密,标签应完整无损,图文规范清晰且鲜艳。
2、注意结构:合格的粉剂农药,一般不结块,是疏松的粉末,无粗颗粒。如果有团聚或结块说明该药已吸湿受潮。
3、颗粒剂。粒度适中均匀,脱落率小,不易褪色。
4、注意乳化程度。把乳油农药取几滴溶在水中或稍加搅拌,如果立即出现稳定的白色乳状液,且无结絮,上无悬浮物,下无沉淀物,表明乳化液稳定,性能良好。
5、注意出厂日期。粉剂农药的贮藏期一般为3年,水剂为1年,有机磷农药为2年,过期者药效会降低。需经检验确定质量状况后,经农业植保部门试验,重新确定新的使用要求,按质论价,销售使用。
6、农药标签应载明的事项
⑴农药名称(包括商品名、有效成分的通用名)。⑵农药的含量、剂型、有效成分。⑶净重(克或千克)或净容量(毫升或升)。⑷农药的三证即农药登记证号(PD)或临时(LS)登记症号、生产许可证号或批准文件号(进口的除外),产品质量标准(进口的原装农药除外)国标用GB表示,部标和企标用HG和Q表示。⑸使用范围、防治对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⑹农药类别颜色标志带(红色为杀虫剂、黑色为杀菌剂、绿色为除草剂、蓝色为杀鼠剂);毒性标志(分剧毒、高毒、中毒、低毒四级)。⑺生产日期(批号),属分装的应注明分装日期及分装的企业名称。⑻有效期限、生产厂名称、地址、邮编和电话。
7、索要购买凭证。在注意上述的同时仍需索要购买凭证,作为发生争执时的仲裁依据。若发现使用的效果差、无效或产生药害等情况时,应取样送检,确认为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农药时,可协商解决,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去消协解决;也可向农业、工商、质检部门投诉;还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判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