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完善中国天然气的政策措施与保障体系

   2015-10-28 950
核心提示:十三五及中长期我国天然气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国际合作、改善
 “十三五”及中长期我国天然气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深化改革、国际合作、改善民生”的发展方针,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以能源的可持续发展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天然气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健全和完善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
 
  天然气改革的推进需要多维度政策措施与保障支撑,不断完善的法制、体制与政策机制将构成天然气的基础制度体系。法制方面,将不断推进能源法与天然气专门法规的立改废,完善标准,强化执行。管理体制方面,将理顺现行体制,逐步过渡到高层级、集中的能源管理体制。监管体系方面,将建立完善统一、独立、专业的监管体系。政策方面,将落实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体要求,推进天然气市场化发展,并确保改革的积极高效与平稳过渡。
 
  依法治气,加快天然气领域立法建设
 
  完善法律框架。建立健全以“石油天然气法”为核心,以天然气专项法为支撑的完整法律框架。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并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以保障油气基本法和天然气专门法的贯彻实施。
 
  制订专项法规。制订“天然气矿业权管理条例”、“天然气中下游管理条例”、“天然气开采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重点完善资源产权、勘探开发合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储备、销售和利用、安全预警与应急、安全生产、生态效益补偿、跨国投资和进出口贸易等法律制度。
 
  妥善解决新旧法规矛盾。通过司法解释处理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冲突。
 
  管监并重,建立适合产业特点的管理体制
 
  建立高层级的能源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能源管理体制,尽早谋划筹建国家能源部,统筹包括天然气在内的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形成统一制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政策,实现跨能源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分级负责的能源管理体制。通过立法明确能源主管部门的权责安排,协调处理好其与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建立统一、独立、专业的监管体系。加强目前能源主管部门内设的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在政监合一的体制基础上逐步加强独立性,并与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体系一道成为国家天然气治理体系之两翼。能源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经济性监管,加强社会性监管,确保以管网为核心的网络型基础设施等自然垄断领域的公平竞争。
 
  完善准入,鼓励各类资本参与上中游建设
 
  完善矿业权管理,提高资源勘探开发效率。一是扩大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各种所有制、各种投资者一律平等,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均能进入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开放中小盆地勘探开发市场,制定各类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的具体办法。上游领域扩大市场准入可以考虑在川渝等地区先试先行。二是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扩大天然气矿业权招投标试点范围;处理好天然气矿业权与煤炭等其他矿业权重叠的问题;强化矿业权退出机制,加大对勘查面积的退还力度。三是加强天然气矿业权流转市场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规范交易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有形和无形市场交易载体的监管。
 
  鼓励多方参与,完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政策。政府应公开建设规划,鼓励对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天然气管网、LNG接收站、储气库等基础设施的具体办法。建立完善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深化价改,逐步放开竞争,还原天然气商品属性
 
  以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为核心,形成统一、开放的全国性天然气市场。理顺天然气价格体系,使价格真正反映总成本水平和供需格局。逐步形成“气与气竞争”的天然气市场,还原天然气商品属性。解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与供气成本倒挂的问题,消除居民用气与工业、热力用气的交叉补贴现象,同时建立完善对生活困难人群和一些公益性行业的定向补贴和救助机制;推行非居民用户季节性差价等价格政策。对储气设施,要按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储气价格。加快建设天然气的现货与期货交易平台。
 
  改革管网,建设管网多元、独立、公平接入的竞争性管道等基础设施
 
  完善运营准入,推进运营独立,探索储气调峰新模式。基础设施运营实行准入制度,以法人资格、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为基本条件,探索多家经营与产权独立。从长输管网和LNG接收站开始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去专属化和去专营化改革。探索将储气服务与输配气管网的法律和产权分离,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储气库建设,允许独立的储气商参与天然气市场并通过市场的峰谷价格赚取利润。
 
  加快推进第三方接入服务,建设公平接入的竞争性管网。允许任何有条件经营天然气业务的企业与管网和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经营者签订运输或代储合同。逐步采取协商和强制的第三方准入。逐步放开不同消费规模用户对供气商的选择。城市配气管网仅承担政府监管价格下的配气服务。
 
  创新发展,鼓励科技进步与商业模式创新
 
  加大国家对天然气开发利用共性技术基础性研发的投入。对页岩气开采、可燃冰开采、煤制甲烷、燃气汽车(船舶)发动机制造、联合循环燃气轮机发电机组、碳俘获与存储等六大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进行战略规划布局,力争关键技术突破与自主化。
 
  进行天然气利用商业模式探索,迎接互联网能源时代。探索天然气在多能互补的综合能源供需系统中的定位与商业模式,发挥天然气同时作为一次能源供给与终端能源消费且基于网络平台的优势和调节作用。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气体清洁能源发展”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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