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机制发挥作用更灵活

   2015-10-14 1110
核心提示:■本报记者 张一鸣  据报道,新一轮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形成,正待择日下发。与之前的调价方案不同,本次调价将按照幅度下调
 ■本报记者 张一鸣

  据报道,新一轮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已经形成,正待择日下发。与之前的调价方案不同,本次调价将按照幅度下调,且不会涉及到居民用气。据了解,本轮调价的幅度或将在20%—30%之间。

  下调幅度或超预期

  目前,国内管道天然气的门站价约在每立方米2.84元。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大学教授刘毅军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析,如果按照最高的比例30%下调,每立方米的下调幅度将接近0.9元,幅度之大超出预期。

  根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今年8月在地方调研天然气用户时了解,有不少用户均表示,希望能加大天然气价格下调的幅度,以帮助企业应对当下内需不足的经济环境,一些陶瓷和天然气化工企业,正希望降价的幅度能够接近每立方米0.9元。

  与今年2月出台的调价方案相比,即将出台的新方案似乎更充分地照顾了天然气买卖双方的诉求。根据2月份的方案要求,各省增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44元,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4元。

  刘毅军认为,新的调价方案市场化的意味更浓,价格机制发挥作用更灵活,供需双方的谈判空间更大。

  交叉补贴或得以缓解

  在调价方案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居民用气,这意味着之前广被行业诟病的交叉补贴问题,将有望得到缓解。在国际上,居民气价比工业用气价格更高,是因为居民用气需要配气和调峰,成本偏高。

  安讯思息旺能源分析师陈芸颖认为,在油价低迷的情况下,非居民天然气的价格将下降,而居民天然气的价格则通过阶梯气价方式上调。陈芸颖预计,最新的天然气调价政策预计于10月底发布,最快或于11月1日执行。

  刘毅军也认为,居民阶梯价格可以加快推进,但根本上并不只是理顺居民气价联动问题和调峰气价问题,更要加快化解居民用气与其它用气的交叉补贴问题。

  然而,即便调价方案能在11月起开始实施,与国际油价的大幅下跌相比,天然气的调价时间也已经明显滞后于市场需求。在对一些地区的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时,本报记者发现,包括安徽、广东在内的不少地区的天然气用户已将天然气改成煤炭,以应对日益攀升的燃料成本压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主任郭焦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际油价近半年来又下降30%以上,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作为与天然气等热值的能源比价关系,其价格也相应下降。而天然气价格并没有进行很多调整,价格调整的滞后现象非常明显。

  由于中国约三成的天然气需要进口,中国在与产气国签订长期合同时,主要设法防止油价高位运行时气价的上拉幅度。之前国际油价涨幅较大,当时在签订合同时,大多设法限制气价的涨幅。这意味着,当国际油价处于高位时,合同对买方有利,进口气价不能比照油价同比例上涨,但当油价处于低位时,同样进口气价也将不能完全及时比照油价下调。

  从2014年开始,中国天然气的需求增速明显放慢,从之前的两位数增长降为一位数增长,目前已经形成一个预期。

  特别是在一些地区,由于天然气价格偏高,一些地区采取逆向替代的方式,改用水煤气、煤炭等不清洁的能源替代天然气。

  刘毅军认为,天然气价格下调后,将有利于缓解各地用气量增幅急剧下降的情况,但不会改变整体增幅放缓的趋势。他建议,根据目前市场的情况,在天然气定价机制中,对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折价系数重新考虑,适当调低85%的比例,以激发下游市场的积极性。

  在广东和广西的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中,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折价系数为85%。而按照新的调价方案,此次各省天然气非居民门站价格幅度不一,将根据目前各省的门站价分别调整,下调幅度将在每立方米0.4元—0.9元之间。

  陈芸颖指出,未来天然气非居民门站价格会向更市场化的方向靠拢,上下游可以通过协商在门站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供需等因素及时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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