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 94%居民不受影响

   2015-09-18 1430
核心提示:对于阶梯气价,下一步要制定出价格调整的周期,同时要组织和明确阶梯气价的分档办法。现在本市居民独生子女较多,人口数量减少;
 “对于阶梯气价,下一步要制定出价格调整的周期,同时要组织和明确阶梯气价的分档办法。现在本市居民独生子女较多,人口数量减少;但是外来人口增多,他们占用了天津市的公共资源,这些人日常天然气的消耗情况也需要考虑,和全市情况统筹安排为好。”在9月17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天津市人社局代表杜鲲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场

  年用气量300立方米为基准数 三档收费 多用多缴

  依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本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意见:将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划分三档: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为3.60元。

天然气阶梯价格分三档

  独立采暖气价年气量900立方米为基数 分三档

  对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住宅小区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年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家庭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实施范围为全市(滨海新区除外)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

  低收入居民超出基准数部分先缴后返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规定,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64元。对年用气量超过第一阶梯基数的低收入居民家庭,超出部分的阶梯气费实行先缴后返,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受到影响。

  听证会参加人就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基本同意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的听证方案。认为对居民用气实施阶梯价格制度,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此次阶梯价格方案,主要是制度设计,对基本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不会增加绝大多数居民支出,方案设计较为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建议:完善机制 细化收费方式 加强监管

  听证会参加人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一是在建立阶梯价格制度的基本上,要进一步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上下游联动、有升有降动态的价格调整机制。二是经营者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天然气管网巡查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用气安全。三是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特别是要细化收费方式,明确低收入群体和多人口用气保障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得到社会各界对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2014年居民生活用气情况分析,实现阶梯气价制度后,本市94%的家庭年居民生活用气费用不会增加,以此保证普通居民群众不因实行阶梯价格制度使生活受到影响。据了解,市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参加人提出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方案,最终的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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