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牵手产业基金“上市公司+PE”成国资改革新思路

   2015-09-10 1230
核心提示:昨日(9月9日),深圳燃气(601139)(601139,SH)公告称,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燃气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
  
昨日(9月9日),深圳燃气(601139)(601139,SH)公告称,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燃气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就充分利用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资源、确立市场领先的竞争优势、共同挖掘城市燃气投资并购机会达成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9月8日,国资委网站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国资报告》,着重介绍了深圳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实践和经验,其中提到,2007年,针对国资系统资本运作的需要,成立远致公司作为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平台。“外界更多关注国企改革的混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这方面,但其实,资产重组或并购也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分”,一位证券分析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告诉记者,两者的合作标志着深圳能源(000027)国资改革正式开启。
深圳燃气加快整合
据悉,深圳远致富海燃气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为与深圳燃气共同投资或收购燃气项目而发起设立的燃气产业基金,燃气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远致投资)为深圳市国资委发起,并联合东方富海以及著名金融机构合资共同设立的大型并购基金管理公司,于2013年2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500万元.  根据协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投资的并购项目,深圳燃气和燃气产业基金共同投资,具体投资比例由双方协商。双方投资的并购项目在投资5年内,由深圳燃气收购燃气产业基金持有的该项目股权,收购方式为现金、定向增发股票或现金与定向增发股票相结合等方式。
深圳燃气方面表示,双方通过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及优势。本次合作是公司加快实施整合战略、促进城市燃气业务拓展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公司培育和发展新的业务增长点。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深圳燃气营业收入为38.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84%,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批发销量下降及销售价格持续下跌,集团控股子公司华安公司液化石油气业务亏损所致。
PE参与深圳国资改革
需要提及的是,7月22日,深圳市政府发布市管干部任前公示,深圳能源集团董事长高自民拟任深圳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一度被市场解读为“深圳能源企业国资改革或率先进行”。此前深圳燃气董秘办人士表示,早在十年前,深圳燃气混改已经完成,引入了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股权激励也在2012年已经实施,至于资产重组这块,主要原因是并购机会较少。“国企改革更多涉及到股权结构方面,和燃气产业基金也只是合作,涉及到未来的投资并购”,深圳燃气董秘办相关人士这样表示。《国资报告》指出,在实际运营中,深圳市国资委不断提升投控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管控功能和远致公司的国有资本运营调整功能。记者了解到,深圳远致投资主要从事并购重组、市值管理和股权投资等资本运作业务,成立短短两年时间,已涉及到深圳多家国企。
今年1月,富安娜(002327)(002327,SZ)公告称,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联合深圳市国资委资本运作平台,以自有资金出资2.02亿元参与投资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远致富海三号对深圳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4.02亿元,增资完成后持有其20%股权,高新投增资扩股也是深圳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
4月21日,特力A(000025,SZ)推出定增预案,拟以8.4元/股的价格向特定对象募资总额不超过6.468亿元,其中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现金认购7100万股,锁定期三年。
有业内人士分析,从已经披露的案例来看,当前资本市场盛行一时的“PE+上市公司”并购模式有望成为其主流打法,PE也将参与深圳国资改革并发挥重要作用。
宋智晨表示,目前国企快速增长不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得到,并不利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PE主要是在没有上市的企业之间进行股权并购和投资,其依照市场的灵活性将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很大作用,有望成为国企改革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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