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2015-06-02 1080
核心提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宿迁市物价局于5月31日下发文件,决定调整宿迁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规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宿迁市物价局于5月31日下发文件,决定调整宿迁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规定:下调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工商业用气价格由现行的3.85元/立方米下调为3.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05元;车用天然气由现行的4.37元/立方米下调为4.3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调0.07元。调整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从2015年6月1日零时用气起执行。此次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预计全年可减轻工商企业和出租车负担近600万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 admin
    加关注1
  • 没有留下签名~~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12015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