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的理由 因噎废食的行为

   2014-12-03 3120
核心提示:最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的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
 最近,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发出的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质检特函〔2014〕42号),对于天然气汽车产业界来说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分析评判和据理力争。
  一、“意见稿”中所列举的叫停“油改气”理由缺乏科学依据
  1、燃气气汽车事故岂能用“时有发生”这个笼统而模糊的词语来一言以蔽之,太缺乏说服力
  我们不仅要问,这类事故在300多万“油改气”车辆中究竟概率是多少(单位:次/年万辆)?跟燃油车是否做过比较?事故发生率是呈上升还是逐年下降态势?发生事故的车辆中有多少是改装车,多少是原装车?
  不妨以我国最先推行“油改气”的自贡市为例,从1989年算起,至今已整整25年。可以负责任地说,没有发生一次因改装原因导致的CNG汽车事故。目前全市CNG汽车的保有量已达1.7万辆,其中约90%以上是改装车。2005年以前所发生的几次事故中,有两起是因气瓶质量造成的爆瓶事故(幸未伤人);有一起烧车事故则是由于气瓶安全阀质量原因引起;有两起捷达轿车烧车事故则恰恰是原装车。2005年至今尚无发生一起CNG汽车安全事故发生。
  据本人了解,近三年来泸州发生的三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今年宜宾发生的一起CNG公交车烧车事故,均为原装车辆!
  2、《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应成为叫停“油改气”的紧箍咒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修订通过时,CNG汽车尚未成全国推广之态势,难道不可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加以修订吗?其实,四川、陕西、新疆、内蒙古等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作出了对“油改气”汽车“开绿灯”的妥善处理办法,彰显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担当风范。
  3、燃气汽车产品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目前《公告》内的燃气汽车基本上都是10万元左右或以下的低端车辆。中高档轿车很少有。再者,难道要让数以千万计的在用家庭轿车车主等到车辆报废时再来响应国家推广天然气汽车的号召吗!
由此可见,“意见稿”所列三点理由都缺乏科学依据;叫停“油改气”完全是因噎废食的行为!
  二、跟国务院刚刚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精神相违背
  1、国务院要求的是“加快发展天然气汽车”。而油改气一旦被叫停,则每年将减少60-80万辆天然气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其结果非但不是加快发展,而是显著减慢天然气汽车增速。
  2、国务院要求的是“加快加气站建设”。而一旦油改气被叫停,天然气汽车的年增量将至少减少四分之三,相应的加气站建设速度必然会减慢下来,与之相关的整个天然气汽车装备制造产业也必将萎缩。
  3、更重要的是直接导致国家能源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达到10%以上”难于实现,这是因为2015-2020年这6年期间,若叫停“油改气”,将减少400-500万辆天然气汽车,相应的将减少数以百亿立方米计的天然气消费量,这绝非是危言耸听,可以预见叫停“油改气”的后果确实有这么严重。
  三、“油改气“一旦叫停,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
  1、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各地具有合法资质的改装厂数量至少几千家(如山东1049家,新疆277家);从业人员数以万计。一旦叫停无异于被端走了“饭碗”,必将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2、经济损失谁来赔偿
  这几千家改装厂都是由各地质监部门核发了气瓶安装许可证的,并配备了改车的专用机具设备。办证和建厂均需要花费大小不等的投资和运作成本。一旦叫停谁来赔偿其经济损失?
  3、“油改气”将被迫转入地下活动,反而给安全带来隐患
  本来合理的“油改气”行为一旦被行政粗暴的叫停,则必将转为大范围的地下活动,一如各地的“黑车”现象一样。大不了年审时多一个气瓶拆装工作而已。显然这样的“油改气”车辆反而会带来监管上的困难,造成防不胜防的安全隐患。
  4、或将影响国家形象和排名
  目前世界使用燃气汽车的国家多达80多个,大多数与我国一样采取“原装车”和“改装车”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如伊朗、巴基斯坦、印度、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家。已实行了25年的中国油改气,一旦被行政手段叫停,恐怕很难为国际同行理解,甚至遭到讥笑。2013年我国的天然气汽车保有量已名列世界第二,现正与伊朗争夺第一名,若此时“油改气”被叫停,伊朗、巴基斯坦、阿根庭、巴西甚至印度都会在几年后超过我国。
  5、无形中剥夺了公民选择原装车和改装车的权利
广大的车主选择哪种方式来响应国家推广天然气汽车的号召,本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车主本可以根据市场规律来进行选择,但若“油改气”被行政叫停,则无异于其选择权利被无端地剥夺。
  四、三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汽车改装厂的监督管理,就像四川省清洁汽车办公室那样,多年来对天然气汽车的改装工作进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规范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性颇强的管理文件。促进了四川天然气汽车走上了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道路。
  2、改装车竣工后应送当地具有车辆安全检验资质和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
  3、“油改气”应该继续提倡还是叫停,事关重大影响范围大到全国。希望广泛听取行业内专家及改装厂的意见,最好能将征求意见稿发到各大网站,让广大群众来讨论和评判。
 
  作者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特聘专家 自贡市清洁汽车产业协会秘书长 李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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