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氢燃料汽车不适合中国?

   2014-09-14 1690
核心提示:最近看到《广州日报》汪云青写的一篇题为《给个虚假前提 电动车能击败一切》的稿子,文中的核心观点是氢燃料电池车也将是我们在新
 最近看到《广州日报》汪云青写的一篇题为《给个虚假前提 电动车能击败一切》的稿子,文中的核心观点是氢燃料电池车也将是我们在新能源汽车中的重要选项之一,氢燃料车与电动汽车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在文章末尾,作者还特意指出:“更多的汽车厂家,都把BEV定位为城市通勤用车……而全面解决人类移动性的方案……FCV(氢燃料)似乎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对于新能源汽车技术,我的了解也同样有限,因此,我无法完全从技术角度去说明问题,但是,我仅以一个中国公民的视角看来,却鲜明地得出这么一个结论:

  氢燃料车或许的确不错,但至少在中期来看,并不宜在中国大范围推广。

  理由很简单,那就是目前中国在氢燃料领域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太大,一旦选择了氢燃料路线,那么我们将在汽车燃料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极有可能会受制于外人。的确,日本以及其它的一些发达国家更倾向选择氢动力,那是因为他们在氢动力方面的技术储备与产业储备要远优于我们。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氢燃料真的成为了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方向,而目前在国内却没有一家有世界级实力的相关企业,那么,在相关产业体系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我们必然将极为依赖境外的行业巨头,出现由外资的垄断几乎是必然的结果。据我所知,像全球著名的工业气体巨头法液空(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就一直十分关注并看好中国的氢能源动力市场,并将在离广州城不远的佛山建成汽车动力液氢的基地,氢燃料如果真成为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方向,那么像法液空这样的跨国巨头,则将是其中的最大受益者。

  说起外资垄断的恶果,我不禁联想起了我国多个大型城市的自来水行业。涨声一片啊!没办法,作为资方的国外巨头们必然是要以盈利为目的,人家也要收回投资,也要赚钱啊,洋人不都是白求恩!

  其实若只是涨涨价也就罢了,但看看数月前的兰州水污染事件吧!肇事者是同样来自法国的企业——水务巨头威立雅,该企业居然无视我国法规尊严与人民健康,在事发后12小时才迟迟上报,事后又百般狡辩,其恶毒嘴脸更甚于“两桶油”。无能与低效其实与国企还是外企无关,只与垄断有关!

  是的,在一个本国企业尚无法制衡外资巨头,而又恰恰事关国计民生的领域,我们的决策必须慎之又慎。许多时候就应该是“宁予家奴,不予友邦”!不肖家奴如“两桶油”,至少习大大还可以通过打倒“周老虎”让他们收敛,但如果垄断的是国外寡头呢?事涉友邦,发改委甚至是国务院想动它,会是一件更为复杂的涉外事件,动辄就可能事涉西方某大国政府,或是闹到WTO仲裁。

  相比之下,动力电池就没有这样的问题。的确,我们国家在汽车动力领域或许与世界领先水平的国外还存在一定差距,但这中间的差距并不是不可弥补的,更何况发达国家大量的电动核心技术并非在巨头们手里,而是在一些技术公司手里。因此,无论是收购还是合作,我们可选择的余地很大。

  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国家已经在电动汽车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像上汽、比亚迪这样的整车企业,或是像于浙江万向这样的零部件企业,都有着较完善的布局,相关的上游产业供应链也比较完整。即使有强有力的外资进入中国的电动汽车领域,我们依然会拥有制衡国际巨头的能力,因此,我们选择电动汽车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方向,至少不会有外资垄断的顾虑,比之氢动力要稳妥得多。

  我并不否认我的这种想法有些“冷战思维”,只是新能源这事儿大到事关中国的国家能源安全,小则牵涉到我们每一个用车者的利益,作为一个不太天真不太幻想的成年中国人,这些年从媒体上所见所闻所感,不得不做出这样“防人之心不可无”的结论。

  多年前,当西方的特别是法国的水务巨头进入中国城市自来水领域,不少媒体也曾为此叫好,但引入洋巨头,形成洋垄断的后果,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当然,中国的城市们当初在水务领域急于引入洋巨头或许有着许多的不得已,一方面,我们对洋巨头与洋垄断的后果估计不足,另一方面,当时我们可作的选项并不多。但,今天的中国新能源领域已绝非当年的城市水务可比,我们绝非只有自身并居于劣势的氢动燃料力方案可选,电动汽车完全可以是一个更稳妥的选项。如果非要舍长而就短,绝非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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