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18日举行

   2014-07-04 970
核心提示: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现行价格联动机制,上海拟上调居民管道燃气价格。根据听证方案,上海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现行价格联动机制,上海拟上调居民管道燃气价格。根据听证方案,上海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调整幅度约20.80%。在调整居民燃气价格的基础上,上海拟同步实施阶梯气价。7月18日,市发改委将举行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就调价的两套方案进行听证。

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拟从每立方米2.5元调至3.02元

煤气:拟从每立方米1.25元涨至1.31元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发改委(物价局)已于6月18日发布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了听证会参加人的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等事项。目前,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工作已经全部结束,21名听证会参加人员、3名消费者替补人员和5名旁听人员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和替补以及旁听人员都通过市消保委按照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并接受媒体监督,经由公证处公证;专家学者参加人通过专业协会推荐产生;其他参加人员也都分别通过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作为资源稀缺型城市,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天然气均需从外部输入。经2006年听证会等形式多方面听取社会意见后,本市于2008年调整了居民燃气销售价格,并建立了居民用户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按照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当本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或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24个月,可按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和人工煤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

受气源结构和气价变化影响,目前本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相比上一轮调价时对应的门站价格涨幅已高达37%。同时,人工煤气制气原材料成本的涨幅也已超过8%。按照本市已建立的居民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公式测算,并结合成本监审情况,本市居民天然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52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3.02元,调整幅度约为20.80%。按照本市80%天然气居民用户月平均用气量不超过约24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不超过约12.5元。居民人工煤气价格拟每立方米上调0.06元,即从现行每立方米1.25元提高到1.31元,调整幅度约为4.80%。

上海现有居民燃气用户约591万户。其中,居民天然气用户约558万户,居民人工煤气用户约33万户。市发改委表示,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将主要用于弥补购气成本,疏导自2008年以来积累的上下游价格矛盾。

(二)市人大代表(1名)

朱如安 男 黄浦区残联副理事长

(三)市政协委员(1名)

其 实 男 东方财富(300059,股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四)市总工会(1名)

杨 敏 女 保障工作部副部长

(五)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

陶爱莲 女 秘书长

(六)专家学者(2名)

尹海涛 男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副教授

秦朝葵 男 上海同济大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专业教授

(七)市燃气协会(1名)

郑何康 男 常务副秘书长

(八)天然气销售企业(1名)

汪宝平 男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九)人工煤气制气企业(1名)

殷剑君 男 上海吴淞煤气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十)政府部门(3名)

蒋卫东 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处副处长

蔡惠平 男 上海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主任科员

赵健植 男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处主任科员

听证人

罗惠民 男 上海市物价局总经济师

袁嘉蓉 女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曾 峻 男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

天然气阶梯气价听证方案:

年用气量超290立方米涨价

在调整居民燃气价格的基础上,本市拟同步实施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由于本市人工煤气将于2015年底前逐步完成退出,人工煤气目前的计价方式不作调整,待人工煤气用户转换为天然气用户后即按居民天然气阶梯价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版阶梯气价方案,居民用气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对应户年用气量为290(含)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气量确定,对应户年用气量为290-500(含)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年用气量为500立方米以上。

市发改委初拟了两个方案,拟结合听证会及其他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其中,方案一的三档价格按照1:1.2:1.5比价关系,第一档价格为3.02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3.62元/立方米,第三档为4.53元/立方米。

方案二则考虑到沪上居民用气主要用于炊事、沐浴等基本生活,少量用于采暖,消费弹性较小,为减少对居民用户的影响,将第二档、第三档价格与第一档的比价分别同幅下调0.1,各档气价的比价关系也同步调整为1:1.1:1.4。第一档到第三档对应的各档价格分别为3.02元/立方米、3.32元/立方米、4.23元/立方米。

市民关心的5大问题:

居民天然气IC卡表用户:执行阶梯气价

根据方案,居民天然气IC卡表用户同样执行阶梯价格。其中,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预付费IC卡表用户,执行阶梯气价;不具备阶梯价格计量功能的,按当年实际充值金额折算的充值气量执行阶梯气价。预购买量的IC卡表用户按购买量执行阶梯气价。

学校、养老院等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养老院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气价按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水平执行(方案一为平均每立方米3.32元;方案二为平均每立方米3.17元)。

“一户多人口”家庭:可以申请增加气量基数

方案中对于人口较多家庭有所考虑。5人(含)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7人(含)及以上的家庭,可申请选择每档年度增加15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或选择执行第一、二档平均气价(方案一为平均每立方米3.32元; 方案二为平均每立方米3.17元)。

以上内容,将结合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拟定阶梯气价的具体实施办法。

困难群体:下次调整社会保障标准时统筹考虑

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后,对困难群体有保障措施吗?市发改委表示,目前,本市已建立相对完善的困难群体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多种因素,主要通过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下一次调整有关社会保障标准时,本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继续统筹考虑本次居民燃气价格调整因素。此外,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时,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7%时,本市还将启动已建立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今后调整机制:由“两年一调”变为“一年一调”

根据2006-2014年本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上涨情况测算,年均涨幅约为4.06%。按照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目标,本市上游陆上天然气价格将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加快调整频率,本市进口液化天然气价格也每隔一定时期动态调整。

综上所述,为及时反映国内外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缓解上下游价格矛盾,拟进一步完善本市居民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将原有“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24个月,则按照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的联动条件调整为“当本市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4%,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则按照相应的联动机制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具体调价程序仍将按现行规定执行,今后将根据国家要求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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