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0-2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以下简称“河南气体项目”)于2008年4月开始实施,并于2009年5月完工投产,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情况实际情况实际情况占计划情况的比例
投资额13,600.00 12,974.3895.40%
2010年1至6月实现销售收入7,658.007,364.0796.16%
2010年1至6月实现利润总额925.392,233.16241.32%
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10,000万元,公司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对河南气体公司增资,并由河南气体公司利用上述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但因河南气体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目前已归还50%的银行借款,该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可以归还全部银行借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河南气体项目的募集资金13,600万元转用于其他气体投资项目。
二、变更后投资项目的情况
杭氧股份现拟将计划投资于河南气体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投资“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气体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济源气体项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2010年6月10日,杭氧股份与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钢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出资9,000万元组建气体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6,3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气体公司设立后,将收购济源钢铁公司现有总制氧量为28600m3/h的空分装置,并新建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形成总制氧量为53600m3/h的气体生产能力,为济源钢铁公司提供气体产品。2010年6月10日,本公司与济源钢铁公司签订《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对供气价格、供气量及结算方式
等进行了约定。
2、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估算
本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收购济原钢铁公司现有总制氧量为28600m3/h的空分装置,并新建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形成总制氧量为53600m3/h的气体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预计为25,50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投资内容投资额(万元)
1收购济原钢铁公司原空气装置(含土地使用权)9,000
2新建空分装置15,150
2.1其中:设备投资10,500
2.2建安工程投资4,650
3资本化利息1,000
4不可预见费350
5工程总投资25,500
3、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中,杭氧股份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6,300万元,济源钢铁公司投资1,700万元,其余16,500万元由气体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依据双方签订的《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本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20500万元。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3.93%,所得税后动态投资回收期10.2年。
5、项目实施计划
目前气体公司的设立工作及收购济源钢铁公司现有空分装置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依据《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新建25000m3/h空分装置应于2011年9月
30日前完工投产。
三、募集资金的变更使用方案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为河南气体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额为6,300万元。上述变更用用途的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气体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项目实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项目完工时间
施单位使用额
收购济源钢铁公司现有总制氧量为
济源杭氧气体有28600m3/h的空分装置,并新建一套
限公司(暂定名)25000m3/h空分装置25,5006,3002011年9月30日
对于“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新建20000m3/h空分工程”剩余的募集资金7,300万元,公司将另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
四、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负责实施项目的气体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河南气体项目已完工投产,河南杭氧经营情况良好且有能力以自有资金归还剩余的银行借款,因此,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实际的需要。
拟新增的三个项目分别为:济源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及蚌埠气体项目,这些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将原计划投入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金额为13,600万元的募集资金变更为对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进行投资,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5,100万元,超出变更用途募集资金部分,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1)本次变更主要为原募投项目盈利情况超出预期,目前已归还50%的银行借款,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可以归还全部银行借款,不会对其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气体业务的发展速度,原计划投入河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金额为13,600万元的募集资金拟对济源气体项目、蚌埠气体项目、承德气体项目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杭氧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六、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2010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