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市区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其中浙江签署了2017年年PM2.5降两成的目标。
除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即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
目前,浙江省把防治大气污染以调整能源结构作为首要任务,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实现负增长,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2015年年底前,县级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要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级以上的城市供气管网实现全覆盖;全面供应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全省所有燃煤锅炉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建设。
截至2017年年底,浙江省所有开发区、工业园区将全面实现集中供热;县级以上的城市全面完成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关闭或搬迁工作;70%省级以上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