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岩气第三轮招标困局

   2014-03-19 1270
核心提示:为何第三轮页岩气招标迟迟不开标?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具有实验性质的第一二轮页岩气招标完成之后,第三轮招标在未总结前两轮经验
 为何第三轮页岩气招标迟迟不开标?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具有实验性质的第一二轮页岩气招标完成之后,第三轮招标在未总结前两轮经验之前很难开展,于是在开标日期上,执行单位上下出现了意见分歧。”
  的确,对刚刚接触页岩气不到十年的中国来说,页岩气一、二轮招标就像一个地质、技术、观念、政策的综合实验,目的是为了打破我国页岩气混沌未开的局面。尽管前两轮招标在形式上被诟病出了诸多不足,现在看来竞标区块的蕴藏量也是前途未卜,但前两轮招标最大意义不在于成绩,而是经验。
  第二轮招标中,竞标区块似乎成了这次招标中很多问题的矛盾源头。据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第二轮招标中拿出来的区块有瑕疵,这是中央与地方博弈后的结果。”
  在第三轮招标中,多方力量在区块上的分歧仍将存在,甚至分歧方还会增加,不单是地方、中央的双向分歧,传统油公司也许也将牵涉其中。
  为筹备页岩气第二轮招标,国土部参考2009年启动的《中国重点地区页岩气资源潜力及有利区优选》项目的成果,在回避了传统油公司的常规区块后,划定了25个相对有利区块作为初始方案。招标区块的最终方案需由国土部发回各省,征求各省级意见后确定。
  国土部结合各省意见最终在第二轮招标中推出了20个区块,这20个区块与国土部的原始方案有不小出入。一些区块征求所在省意见后被拿除,其余区块的面积也多数应所在省要求修改、缩小。
  该专家坦诚的承认,被改动后的区块的确有很多前景堪忧,之所以还拿出来竞标是企业、省级政府与中央多方权衡的结果。
  有些省对国土部的区块划分方案没有多大意见,也有些省份从地方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方案的给出了较大的改动方案,例如有些资源禀赋较差的区块,国土部认为没有必要拿出来,但所在省因地方企业的强烈要求,执意拿出来参与竞标;有些省份出于新划分的页岩气区块可能会影响当地矿产资源开发的顾虑,执意将国土部划定的区块拿除。
  该专家认为,地方希望看到的结果是,要么产气后将部分气留在地方,要么盈利后将部分税收留在地方。地方在拿出资源的同时,也希望在最大程度上分享资源所带来的利益。
  第二轮中标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该专家的看法,贵州岑巩、重庆黔江、湖南龙山、江西修武盆地等10个区块,均是被所在省市的地方国有企业获得。
  据悉,有部分页岩气资源情况较好的省份已向中央表示希望将页岩气划规省级管理,但专家对此的看法是“页岩气实行一级管理,目前来看下放省级比较不现实。”
  第三轮招标区块的划定仍是一个多方制衡的大难题,目前部分媒体的报道,招标区块可能集中于西线区块,多数位于在四川、重庆、湖北三个省份。
  尽管第一、二轮页岩气招标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但从中石油四川长宁-威远区块以及中石化在四川涪陵区块这两个区块在龙马溪组上的产量突破来看,我国目前实践证明的页岩气有利区域主要集中在“川渝黔鄂”地区。如果真如媒体报道所说,仅从省份分布来看,第三轮招标的区块可能会优于之前。
  对于第三轮招标,外界对区块提出了更高的诉求,那就是希望国土部能够严格执行区块退出机制,从手握80%有利页岩气区块的传统油公司手中拿出未达到勘探最低投入标准的区块参与第三轮招标。
  我国在199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规定,探矿权人未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收回区块重新投标。在这一条法律的执行上,国土部在油公司的强势姿态下一直未能彻底落实。由于有现成法律支撑,区块合法退出也被许多官员和专家看成是油气改革中最容易推进的一环。
  今年年初,作为我国油气探矿权登记管理制度创新,国土部进行了一次常规油气区块的竞争性出让。据了解,在国土部此次出让的14个常规区块中,有部分区块是从中石油手中回收的未达到最低勘查投入的区块,这可谓是我国完善区块退出机制的重要一步。但最终,出于常规油气上游勘探资质限制,14个区块又重新被四家国有公司竞得,由此这场矿权出让也被看成是油公司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区块不好,是很多有能力开采页岩气的企业未参与第二轮招标的重要原因,而对于第三轮,这些企业仍对区块资源情况表现出了较大的忧虑。某能源国企相关主管在采访中表示:“公司已组织力量对一些区块进行了摸底,如果第三轮招标出让的区块资源情况仍旧不如人意,他所在的公司将继续缺席第三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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