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液化石油气市场整治

   2014-03-14 1390
核心提示:3月12日,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开展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打击违法经营使用液化石油
 3月12日,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开展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乌鲁木齐市液化石油气市场,打击违法经营使用液化石油气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在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灌瓶厂的大院里,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市建委燃气办工作人员对1400多个液化气罐进行检查,这些到了使用年限的气罐将由检测站做切割报废处理。
  乌鲁木齐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主任科员刘克勇向记者透露,合法气瓶瓶体上印有特殊的“身份证”,“XA”代表乌鲁木齐,“01”代表新疆燃气集团,后面的编码代表钢瓶的流水编号。此外,瓶体上还要打上公司名称及“液化石油气”字样以及钢瓶的使用年限。“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承压容器,而液化石油气又是易燃易爆设备,因此,国家标准规定,一个1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年限为15年,每4年要强制检验一次,到了15年使用年限就必须强制报废。”刘克勇说。
  在新疆燃气集团液化气经营中心大瓶供气站,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站的销售记录,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了销售时间、钢瓶规格、钢瓶瓶号、用户证件号码以及用户签名、站点销售人员签名等。
  新疆燃气集团灌瓶厂经理许志江介绍,灌瓶厂给燃气集团下属的市区各个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供气,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有关通告后,他们对液化石油气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加强管理,没有相关手续是无法从这里拉走一瓶气的。当各个供气站把钢瓶拉过来的时候,他们也要对钢瓶进行检验后才充气,以防止给乌市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乌鲁木齐市建委燃气办副主任张胜利表示,随着天然气进城,乌鲁木齐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越来越多。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供应给一些自建房住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使用。市建委燃气办联合质监、安监、公安、运管等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市场的清理整顿,坚决将黑罐、黑气治理出乌鲁木齐市场。同时,张胜利提醒广大市民,乌鲁木齐市现有的7家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向广大用户敞开供应。用户需要用气可拨打“96517”咨询,如果发现有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刁难用户等情况,可拨打“4600779”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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