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出意外,在中国的无人机飞行,未来也将由民用航空部门进行管理。因为一旦得以大面积使用,无人机运送自然会形成网络,届时肯定需要有监管部门做交通引导。但目前中国才走到对通用航空飞行进行政策制定的地步,涉及无人机的要求仅有“不得在国家重要目标和国家重大活动场所上空从事飞行”,以及“不得在空中禁区飞行”。
可以理解的是,对无人机运送物品的监管必然会出现,因为物流业的主要业务在人口稠密的城镇。试想一下,如果无人机运送的是违禁或危险物品,或者无人机本身也出现技术故障,对于其飞行路途中经过的民居和区域会形成怎样的威胁?而且运送物品途中又如何能保证货品安全?
即使上述技术和法律障碍都得到了解决,用无人机运送货品的必要性仍然需要考虑。亚马逊的构想公开后就面临一种质疑,相比较现有的传统运输方式,用无人机运送物品的成本是否太大?在物流企业不断推出次日达、当日达甚至半日达的中国,有多少客户需要用无人机运送一盒防晒霜或者一双球鞋?即使考虑到物品运送的紧迫性,又有多少客户放心使用无人机传递极其重要的文件?
因此,和亚马逊的计划不同,顺丰和UPS都表示,无人机技术并不计划直接对接客户,而是用于企业本身在不同运输环节间的衔接,以节省时间成本。
而亚马逊之所以考虑用无人机直接对接客户的原因,可能在于美国的人力配送成本相对于中国高出不少,促使其提出使用无人机来减少快递员雇用成本。
但这又会回到运输能力的问题。可以实现精确定位的无人机载货能力往往并不高,如果在各个运输方式转换的环节都要使用无人机,需要的无人机数量得多大?即便是退一步,无人机只用于各地物流中心到子仓库的衔接,巨大的包裹量也意味着无人机的数量诉求将非常可观。
总体上看,无人机要被物流业所用仍需时日,即使实现商用,其对行业能产生的影响也还要打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