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石油管道爆炸案曝隐情 储油罐漏建事故池

   2010-08-28 中国空分网阿杰2910


  为何漏建

  记者了解到,在爆炸案发生后,主管石油储备的发改委对此次爆炸的储油罐的设计进行检查。组织了一个针对石油储备库设计的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专家来自国内多个科研院所,该评审委员会明确提出,依据“石油石化企业安全设计管理规范”,所有石油储备库都要设计事故池。而目前已经设计完成的石油储备库如果缺少事故池,或设计不符合要求都要求重新设计。

  一位设计人员向记者透露,“其实,在‘吉化’爆炸案后,我们的设计要求中就明确写入了,在石油储备库区设计中,必须要有事故池的设计。”

  2005年11月13日下午,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的双苯厂发生爆炸,由于没有可储放污染物质的地方,其爆炸产生的污染物排向了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流域的全面污染,直接影响了该流域两岸大型城市生活饮用水的供应,甚至波及下游俄罗斯部分城市的饮用水供应。

  资料显示,大连石油管道爆炸事故中的大连新港石油储备库建成时间在2009年,按照时间推算,该储备库应该有事故池的设计。

  “吉化爆炸案后,我们就开始在各大石油储备库设计中加入事故池的设计,但是执行起来也是难上加难。”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

  “摆在石油公司面前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事故池面积大,受储备库的征地面积制约。”上述人士表示。

  该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的石油储备罐多数是10万立方米级的,一个库区有20到30个这样的储备罐。

  “一个罐区,只设一个事故池的话,事故池容积至少在5万立方米。这样一个事故池加上原有设计的消防池可以勉强容下一个储备罐的石油。”而5万立方米的事故池则是一个“长125米,宽100米,深4米的庞然大物”。 而国际标准足球场地长105米、宽68米。

  这一庞然大物的建设成本十分巨大,维护成本也非常巨大,“更重要的是,石油储备库的征地非常有限,由于事故池占地面积太大,便经常被建筑方省略。”上述人士表示,“过去,我们普遍认为,这样一个投入巨大的事故池,100年可能只用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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