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
“空气爱串门,京津‘唇齿相依’。”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治理大气污染需京津联防联控。京津两市今后除了加强重点污染物治理技术的合作以外,还将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确定并公布区域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对经过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要求的重污染企业予以关停。加强对区域和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查处重大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协调处理跨省区域重大污染纠纷。
京津两市今后将围绕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要求,依托已有网站设施,促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集成区域内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源大气污染排放、重点建设项目、机动车环保标志等信息,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内各地市之间的环境信息交流。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
对于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的预警,京津两地将建设预警体系,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并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区域、省、市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
对区域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火电、石化、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项目,要以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重点产业环境影响评价为依据,综合评价其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征求项目影响范围内公众和相关城市环保部门意见,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依据。
津城PM2.5治理三步走
据了解,根据规划要求,京津冀地区到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6%。而本市治理PM2.5将分三步走,第一阶段:到2015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达到51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第二阶段:到2020年,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再下降4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达到47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第三阶段:PM2.5、PM10年均浓度力争早日达到新标准限值,进入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