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办理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工信部对广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黄金行业主管部门报来的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准以下13家企业继续开采黄金矿产并颁发《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见附表)。
附表:
批准开采黄金矿产申请的13家企业名单
序号 省(区) 企业名称 批准书编号
1 广西 鹿寨县久源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12)第108号
2 海南 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09号
3 内蒙古 赤峰市创元矿业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0号
4 内蒙古 赤峰吉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1号
5 内蒙古 敖汉旗宇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2号
6 广东 广东金鼎黄金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3号
7 云南 普洱恒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4号
8 云南 西盟云天矿业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5号
9 云南 广南老寨湾金矿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6号
10 山西 繁峙县义联金矿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7号
11 内蒙古 喀喇沁旗群龙矿业有限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8号
12 内蒙古 包头市昶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金字(2012)第119号
13 云南 富宁县达木黄金试验生产厂 国金字(2012)第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