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县里的LNG加气站规划目前规定按一家确定,以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再予以调整。
目前我市各县燃气专项规划均未对LNG加气站进行规划布局,但根据当前各县实际情况,确需建设LNG加气站,应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燃气经营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必须对本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进行修编,增加LNG加气站布局,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新规划进行评审报批后实施。
对依据规划审批的LNG加气站项目,要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权,使具备加气站经营资质的企业公开参与招标竞拍,对不走招标竞拍程序,指定企业经营加气站的县区,市里将不予受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