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工作规范、效能、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资金申请与审核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金政策导向,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74号),结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
2013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以下领域的项目:
(一)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
1. 公路及沿线设施、桥梁、隧道、运输站场节能照明技术应用。
2.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的应用。
3. 温拌沥青技术和沥青路面冷再生技术应用。
(二)道路运输装备领域。
1. 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
2. 绿色汽车维修技术应用。
3. 机动车驾驶培训模拟装置应用。
(三)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
1.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港航领域的应用。
2. 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
3. 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技术应用。
4. 港口机械节能技术应用。
(四)水路运输装备领域。
1. 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减排改造技术应用。
2. 天然气船舶在内河运输中的应用。
(五)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领域。
1. 营运车辆和港口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应用。
2. 治理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应用。
3. 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应用。
4. 公众出行和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应用。
5.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
(六)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
1. 交通运输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主题性、区域性和能力建设试点项目。
2.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项目。
3.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二、专项资金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与方式:
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主要对象是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重点为交通运输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能源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管理体系。
(三)申请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本指南规定的优先支持领域。
2. 具有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3. 具有完整的项目审批实施手续,且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交(竣)工验收。
4. 无知识产权纠纷。
5. 从未获得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补助和未享受过中央其它财政节能减排资金支持。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2013年度专项资金申请与审核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采取完整纸质文本和网络表格文本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单位先通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入口地址: http://jnzx.mot.gov.cn/)”(以下简称“节能减排信息系统”)填写网上《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立项申请确认。随后,申请单位准备下列相关书面材料:
1. 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单位能源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包括机构、制度和人员)等。
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交(竣)工验收审批材料,申报数据证明材料(如设备采购或服务合同、发票、生产与能耗统计资料、检测报告、专项决算审计报告)等。
4. 一张刻录记载项目情况的光盘,包括必要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以及可能的社会媒体对项目公开报道资料。
(二)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后,立即组织进行网上立项审查的申请确认。必要时,可调审申请单位正在准备的相关书面材料。对立项审查确认的项目:
1. 及时赋予申请单位网上《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水印,通知申请单位从节能减排信息系统中正式下载打印已定式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准备连同相关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形成完整书面文本,正式报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 通知申请单位及时从交通运输部已公布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名单中选择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督促第三方审核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出具《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报告》(一式4份)提交相关部门单位(其中:申请单位1份,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3份)
3. 2013年选定以下领域开展第三方机构审核:
(1)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
(2)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技术应用。
(3)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改造技术应用。
(三)省、区、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单位书面文本后,应及时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报告》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同时,通过节能减排信息系统提交网络表格文本。交通运输部委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受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3份(可以1份原件,2份复印件)。
(四)管理中心组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家库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部相关司局审核后,将专项资金建议补助方案(含专家评审结果)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财政部审批。
(五)财政部对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后,将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并将项目审批与资金下达结果抄送交通运输部。各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由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部分项目的绩效调查工作。
(六)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及所属单位申请项目,由集团公司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意见后,送请项目所在省区市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按程序上报。
(七)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直接上报。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申请项目通过财政部审批后,财政部将专项资金列入交通运输部部门预算,资金支付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节能减排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31日
项目材料报部截止受理时间:
2013年3月31日
受理机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601房间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陈建营 刘芳 李尚伟 程悦
联系电话:010—58278688,58278671,58278670,58278689
传 真:010—58278668
电子邮箱:jtjnjp@moccats.com.cn
附件下载网址:
交通节能网 http://jtjnw.mot.gov.cn/
附件1
编号:____________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字体黑体二号黑,居中,段落行距1.5倍,段前0.5行,段后0.5行)
申请书
(字体黑体一号黑,居中,段落行距1.5倍,段前0.5行,段后0.5行)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公章)
组织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字体宋体四号,段落间距2倍,段前0.5行)
填写格式及说明
一、格式及要求
纸张规格:A4。
段落间距:1.5倍行距,段前0.5行。
正文字体:宋体四号。
打印要求:由“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水印必须与系统中的版本一致,双面打印。
装订要求:与其他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
二、填写说明
1. 基本信息。表格相关内容应填写完整,不留空格。
2. 项目背景和意义。填写项目的背景、节能减排意义,重点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和对促进节能减排的意义及推广应用价值。
3. 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实施内容、采用技术方案、项目运行情况等信息。
4. 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填写项目实施前能耗基本情况、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原理、节能减排量测算依据和方法以及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量。要求对项目实施前后能耗与排放进行分析,详细计算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并提供量化结论。按替代燃料量申请补助的项目,填写替代燃料量测算过程。节能减排量难以量化的项目,“(三)节能减排量测算的依据和方法”和“(四)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量”不要求填写。
5. 项目投资会计核算。详细填写项目总投资、设备购置费或建筑安装费的构成及决算结论。
6. 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填写项目已经获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等。
7. 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审核意见。由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填写审核意见。
8. 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填写审核意见。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申请项目无需填写此栏内容。
简要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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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简介 |
(对本单位规模、经营状况、财务和能源管理水平等进行介绍,不超过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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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对本项目的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和主要效果进行介绍,不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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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承诺 |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申请项目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且项目中不包含已获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或中央财政其他节能减排资金补助的内容,如有虚假情况,愿意承担相应处罚和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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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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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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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和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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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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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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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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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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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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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人员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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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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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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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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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改扩建项目 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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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支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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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竣)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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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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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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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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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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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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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效果 |
节能量 (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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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燃料量 (吨标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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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背景和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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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的背景 (二)项目的节能减排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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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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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内容 (二)采用技术方案 (三)项目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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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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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实施前能耗基本情况 (二)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原理 (三)节能减排量测算的依据和方法 (四)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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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投资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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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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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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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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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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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 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3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
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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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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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自报量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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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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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量 (吨标准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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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燃料量 (吨标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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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 核定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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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如提交该类材料,请在“□”中打“√”,如未提交打“×”) □ 申请书(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优先支持领域:□是 □否)。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是否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是 □否)。 □ 能源管理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 □ 立项证明。 □ 交竣工证明(是否符合《指南》规定的完成时间:□是 □否)。 □ 申报数据证明材料。 □ 项目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以及地(市)一级以上媒体报道情况。 □ 第三方审核报告。 初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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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处室 意见 |
(公章) 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2013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申请单位名称 |
申请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 起止年月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设备购置费(万元) |
建筑安装费(万元) |
节能量(吨标准煤) |
替代燃料量(吨标准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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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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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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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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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 处室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人: 处室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章) 财政主管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