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核,评审组认为:企业主体资格符合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且运行较正常,技术文件与安标国家中心审查确认的一致,作业指导文件(基本齐全);生产设备、检验仪器设备(较完善);技术力量满足生产需要,检验人员操作(较熟练);整体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符合)相关评审准则的要求,具备生产MLGF5.8/8-37G、MLGF9.6/8-55G两种规格型号的煤矿用螺杆式移动空气压缩机产品的能力。最后评审组评定本次现场评审属C级通过。
根据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安全标志现场评审任务书(12ZP)第0199号的要求,由国家安全生产北京凿岩机具检测检验中心阎岩主任、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王文召主任、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处邓江波处长组成的评审组于9月25日至26日对锡压公司生产的MLGF5.8/8-37G、MLGF9.6/8-55G 两种规格型号煤矿用螺杆式移动空气压缩机产品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现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