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气瓶用于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的承载,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特性。目前,我市各类气瓶约10万只,气瓶充装站48家,CNG车用气瓶约2万只,各类气瓶的增长势头迅猛。由于气瓶流动性强,分布广,监管极为困难,事故隐患突出,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大量使用液氯、氮气、氩气等剧毒气体,其危害性更是难以估量。而且受利益驱使,我市部分气体经营户及用户违法使用报废气瓶、翻新气瓶,极易发生泄露和爆炸。2009年,城北区就发生一起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爆炸导致两人重伤的事故。2003年,青海氧气厂在充装氧气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两死一伤,厂家倒闭的惨剧。
目前关于气瓶安全的管理尽管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有所体现,但没有系统、完整的表述,致使操作难度和理解偏差大,所以针对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特大气瓶安全事故的原因、特点,并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好的做法,我市拟订了本办法,以防止和减少气瓶安全事故,有效进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