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6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八家子区内共同出资组建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通过该公司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999 60
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66 40
总计 1665 1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九江萍钢厂区内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待履行相关程序后通过该公司实施“收购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氧资产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供气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1750 70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50 30
总计 2500 1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拟转让的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按评估报告结果转让给杭州皓诚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1020 51 1020 51
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980 49 / /
杭州皓诚控股有限公司 / / 980 49
总计 2000 100 2000 10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6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八家子区内共同出资组建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通过该公司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999 60
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666 40
总计 1665 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九江萍钢厂区内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并待履行相关程序后通过该公司实施“收购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氧资产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供气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1750 70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750 30
总计 2500 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对拟转让的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按评估报告结果转让给杭州皓诚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杭州杭氧低温液化设备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1020 51 1020 51
华大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980 49 / /
杭州皓诚控股有限公司 / / 980 49
总计 2000 100 2000 1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
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6月25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已与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神化工)签订了《氮气供应合同》。杭氧股份拟在吉林市龙潭区吉林化工园区八家子区与吉神化工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气体公司——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吉神杭氧),并通过吉神杭氧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投资合作方介绍:
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419室
注册资本: 750,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彦群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2)、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吉神化工和杭氧股份同意,待吉神杭氧成立后,由吉神杭氧负责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该项目将于2012年7月确定空分设备及工程总包合同,2012年9月开始项目工程建设、土建施工,2013年7月底空分设备建成具备供气条件。吉神杭氧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有5名,其中本公司将委派3名,吉神化工委派2名,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人员担任。
2、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类别 金额(万元) 备注
一、设备、运输建设、安装费用4750,1套10000空分(氮)含工程设备及所有厂区内费用
二、项目管理及工程设计等费330,包括前期人员工资
三、其他费用470,项目建设投资总计5,550
为了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本公司将与吉神化工共同投资设立吉神杭氧。吉神杭氧的注册资本为1,66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3,885万元,通过融资方法解决。吉神杭氧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本公司 999 60 现金
吉神化工 666 40 现金
合计 1,665 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吉神化工是吉林神华集团所属子公司,该公司是由吉林神华集团与吉化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11年5月20日经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吉神化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亿元,其中吉林神华集团占86.7%,吉化北方化工有限公司占13.3%。公司采用钛硅岩为催化剂,甲醇为溶剂,丙烯与过氧化氢在甲醇溶液中进行氧化反应,生产30万吨/年环氧丙烷产品。因此,需要为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配置一套10,000m3/h(氮)等级的空分设备。为配合吉神化工的供气项目,双方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吉神杭氧,该项目对于扩大本公司气体业务有着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2年6月25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与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萍钢)签订了《氧气、氮气、氩气供应合同》。根据双方的约定,本公司拟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九江萍钢厂区内与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实业)共同出资组建江西杭氧萍钢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萍钢杭氧),待萍钢杭氧成立后,将对萍钢实业的制氧资产进行评估,在履行相应程序的基础上,由萍钢杭氧负责实施收购萍钢实业制氧资产,主要包含2套16,500m3/h和1套25,600m3/h空分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并用上述设备为九江萍钢提供供气服务。九江萍钢为萍钢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拟收购事项有待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合作方介绍: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1219室
注册资本:3, 491,755,125元
法定代表人:涂建民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主营业务: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项目限分支经营);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硫酸铵、氧气、氮气、氩气生产、销售(以上生产、销售项目限分支经营);矿产品的购销;对外贸易经营(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除外)。
(二)、拟收购交易主要内容
1、拟收购交易标的、交易价格情况
拟收购标的为萍钢实业的制氧资产,主要包含2套16,500m3/h和1套25,600m3/h空分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具体收购资产清单将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收购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资产评估公司经评估确认的价格为依据来确定。
2、收购款支付
双方将通过谈判协商收购款支付方式,正式协议签署后,按照协议约定付款。
3、拟收购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其他内容
由于尚未签订正式收购协议,其后续协议、合同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因此,上述拟进行的收购行为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本收购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有关收购资产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投资的主要内容:
1、萍钢实业和杭氧股份同意共同出资组建萍钢杭氧,待萍钢杭氧成立后,由萍钢杭氧负责实施收购萍钢实业制氧资产,主要包含2套16,500m3/h和1套25,600m3/h空分成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2、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预计该项目总投资40,800万元,其中:收购制氧资产40,116万元人民币(暂估价,以评估结果为准),其余为运行维护费。萍钢杭氧的注册资本2,500万元,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进行增资,项目总投资扣除注册资本后的其他资金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融资解决。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本公司 1750 70
萍钢实业 750 30
总计 2500 100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九江萍钢是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萍钢钢铁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萍钢实业将其制氧设备资产出售给萍钢杭氧,再由萍钢杭氧为九江萍钢提供供气服务。为配合九江萍钢的供气项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组建萍钢杭氧对于扩大本公司气体业务有着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