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驳回温室气体排放上诉案

   2012-07-08 1980
核心提示: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日前就一项针对温室气体减排法律的诉讼案做出判决,裁定美国环保局依据现有法律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完全正确,驳回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日前就一项针对温室气体减排法律的诉讼案做出判决,裁定美国环保局依据现有法律解决全球变暖问题完全正确,驳回了所有相关起诉。美联社称,此举是自2007年最高法院决定将温室气体作为空气污染物进行控制以来作出的最重要的判决。
美国有关温室气体的法律将对六种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限制,但遭到了一些行业组织和地方政府的强烈反对。
奥巴马的前任能源和气候顾问卡罗?布朗纳尔(Carol Browner)表示:“(这一判决)将终结任何质疑美国环保局在控制工业碳排放、保护公众安全方面的权利。”对于那些气候变化的怀疑论者来说,这是一次巨大的打击。
美国环保局局长丽莎?杰克逊(Lisa Jackson)表示,判决结果有利地证明了美国环保局之前所做的努力完全正确。法庭在调查中发现,环保局在采取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时严格遵守了科学性和联邦法律的规定。
去年,2012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tt Romney)公开表示,由美国环保局来负责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是错误的决定。他说:“我认为美国环保局对碳的管理超出了法律的原本意图。”
本次法庭驳回的两项上诉中包括了对温室气体危害人类健康的质疑。行业组织的律师指出,美国环保局提供的科学依据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应同时考虑科学证据和温室气体管理的政策影响。最终上诉法庭驳回了这些质疑。
美国国家生产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杰伊?迪蒙斯(Jay Timmons)表示:“今天的结果对于受到美国环保局不公平待遇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挫折。我们将继续考虑运用其他法律手段。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问题应当在国会中进行讨论,并且应当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就业,而非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
然而,环保人士则认为本次裁定具有里程碑意义。美国环保协会主席弗雷德?克鲁普(Fred Krupp)表示:“今天的判决结果显示了美国环保局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举措遵循了科学和法律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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