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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天赐前总工程师因泄露核心技术被判刑

   2025-02-11 0
导读

2025年2月5日晚间,天赐材料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

2025年2月5日晚间,天赐材料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收到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九江天赐前员工李胜在2021年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单独或伙同郑飞龙等人,将其掌握的天赐材料独有的工艺技术资料泄露给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研一公司”)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李胜和郑飞龙分别通过此次违法行为获取了428.504万元和116万元的非法收益。

根据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李胜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450万元;郑飞龙同样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此外,法院还将追缴二人非法所得。公告同时指出,此次判决仅为李胜和郑飞龙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一审判决,案涉的浙江研一公司、岳敏、张春晖以及永太科技等将另案处理,案件的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据天赐材料介绍,李胜在九江天赐工作期间,曾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生产运营总监、制造部总监、工厂厂长、电解质工厂总监、总工程师等重要职务。此次涉案的工艺技术为液体双氟磺酰亚胺锂和液体六氟磷酸锂的生产工业化技术。这两种物质均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质锂盐,目前市场上以固态形式为主。

公告援引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及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的证明称,截至2023年10月12日,天赐材料是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液态六氟磷酸锂和液态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工业化技术的企业。天赐材料将这些工艺技术及资料列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要求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必须保守秘密,同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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