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千亿元煤化工项目二次公示变更 建设内容究竟有何新变化?

   2024-08-22 1910
核心提示:8月7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8月7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内容。

项目变更原因

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称变更报告书)显示,该项目变更原因如下:

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时间较长,期间国内外局势、市场等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煤制油为代表的现代煤化工技术也取得了较好的进步,国家能源集团根据2021年9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布局,经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引领技术发展、适应市场需求、提升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出发,在充分考虑国家需求和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以煤直接液化为主线,“煤油化材新”一体化的优化变更思路,建设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化工后续部分。同时将配套建设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项目(CCS/CCUS)、延链补链强链项目、煤矿项目和新能源项目,配套项目单独立项实施,建成后与化工项目一体化运营,以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据变更报告书显示,原项目核准总投资1216亿元。

项目变更概况

该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原核准建设内容包括:1300万吨煤矿、(6+1)×1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23套化工装置,年产219万吨化工产品。本次变更范围为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化工后续部分,不包括煤矿部分和热电部分,煤矿部分单独实施,热电部分作为园区的综合能源岛单独建设。

变更前项目建设内容:即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原核准建设内容扣除一期工程已建部分的化工后续部分内容,主要包括210万吨/年煤制甲醇生产线(含2×10万Nm³/h空分、60万Nm³/h煤气化、与煤气化配套的变换及酸性气脱除、硫磺回收、210万吨/年甲醇合成)、150万吨/年MTO以及乙烯、丙烯下游加工装置和配套的(5+1)×100MW热电联产机组等公辅设施,其中乙烯进一步加工生产正丙醇、低密度聚乙烯、环氧乙烷/乙二醇,以环氧乙烷与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氨为原料生产乙醇胺/乙撑胺;丙烯进一步加工生产环氧丙烷、丁辛醇、粗丙烯酸、聚丙烯,另外建设过氧化氢装置为环氧丙烷装置提供原料;环氧丙烷进一步加工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混合二醇醚,丁辛醇及粗丙烯酸进一步加工生产丙烯酸丁酯、丙烯酸辛酯、冰丙烯酸。

变更后项目建设内容:即本次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液化、煤气化、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MTO及下游加工、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5部分主体工程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其中煤液化部分为新增内容,即新增216万吨/年煤直接液化生产线,包括480万吨/年煤液化装置(规模按原料精煤处理量计)、800万吨/年加氢稳定装置(规模按原料处理量计)、200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规模按原料处理量计)等;煤气化部分为保持原210万吨/年甲醇生产规模不变并根据煤液化部分的需氢规模相应调增原煤气化及空分生产规模,包括4×10万Nm³/h空分、93万Nm³/h煤气化、与煤气化配套的变换及酸性气脱除、40万Nm³/h氢提纯、210万吨/年甲醇合成等装置;MTO及下游加工部分对原150万吨/年MTO生产规模进行减半,并相应调整下游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包括75万吨/年MTO,聚丙烯生产规模增加16万吨/年,聚乙烯由LDPE调整为高密度聚乙烯,增加三元乙丙橡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取消乙烯、丙烯下游加工生产醇醚类衍生物;油醇共炼及下游加工部分为新增内容,即新增煤液化部分石脑油高附加值加工生产装置,包括200万吨年石脑油甲醇耦合裂解等装置;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部分为新增内容,即利用全厂副产的甲烷、正丁烷新增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加工生产装置,包括5万吨/年聚碳酸丁二醇酯(PBC)、16万吨/年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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