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亿大案细节曝光!实控人或领千万罚单

   2022-12-05 大化工1140
核心提示:“2021年A股最大骗局”关键人物隋田力将收到涉案罚单。12月4日,ST宏达(原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

“2021年A股最大骗局”关键人物隋田力将收到涉案罚单。

12月4日,ST宏达(原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

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宏达新材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实控人隋田力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杨鑫给予警告,并处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乐美彧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自2021年5月“专网通信案”浮出水面以来,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作为隐瞒身份的ST宏达真正实控人,隋田力即将正式收到第一张涉“专网通信案”罚单。

图片来源:ST宏达公告
   

代持隐瞒实控人身份

根据ST宏达12月2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9年1月5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2210万股(占总股本28.2328%)已过户至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名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鑫。同时,宏达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鑫。

隋田力与上海鸿孜的法定代表人杨鑫约定,由上海鸿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宏达新材股权,隋田力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证监会认为,宏达新材未按照规定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构成虚假记载。

形成业务闭环

根据公告,自2013年开始,隋田力为做大控制公司的流水和业绩,主导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该业务涉及的专网通信产品未最终销售,也无实际终端运用。2017年,隋田力团队在国内将上述专网通信产品拆解成原材料主板,然后进行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主材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业务自循环。

2019年1月,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上述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

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循环业务核心公司,执行资金池及产品拆解功能。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通道公司,以资金过账和合同单据流转的方式参与自循环贸易,并收取1.5%-2%通道费。

上述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为宏达新材的关联方。宏达新材专网通信产品组装业务和贴片业务形成闭环。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654.98万元、成本21683.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00.38万元,成本38555.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344.75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

未计提商誉减值

根据证监会调查,2019年10月,宏达新材以2.25亿元现金收购上海观峰100%股权。收购时,管理层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仅基于上海观峰收购时的贴片业务。

从2020年开始,为掩盖商誉存在明显减值并完成对赌业绩,杨鑫提议并由隋田力决定,在上海观峰开展大规模的组装业务。宏达新材2020年末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除贴片业务外,还包含大量引入的组装业务,认定的资产组与商誉初始确认时认定的资产组(仅包含贴片业务)不一致,涉嫌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导致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75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7.05%(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10.70%)。

多家涉“专网通信案”公司收《告知书》

除ST宏达外,近期还有*ST泽达、合众思壮、*ST凯乐等涉及“专网通信案”的上市公司,收到并公布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1年5月,上海电气突发一则83亿元应收账款爆雷公告;随后,一个以“专网通信业务”为幌子的隐蔽融资贸易网络浮出水面,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其中。汇总统计,相关上市公司累计金额可能超过900亿元,被媒体称为“2021年A股最大骗局”。

2022年11月19日,*ST泽达(原证券简称泽达易盛)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ST泽达通过公司或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于2016年至2019年累计虚增营收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证监会拟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11月22日,合众思壮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及四项涉嫌违法事项。一是公司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二是通过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三是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四是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公司以上行为导致2017年至2020年涉嫌累计虚增收入15.81亿元,累计虚增成本11.78亿元,虚减财务费用1.1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21亿元。合众思壮涉嫌造假的四类收入中,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规模最大的,就是所谓虚构专网通信业务,占比接近60%,利润占比则超过80%。

证监会拟决定,对合众思壮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信平等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当事人郭信平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还拟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2月2日晚,*ST凯乐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称,经查,2016年至2020年,*ST凯乐与隋田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合作期间,公司仅在2016年存在少量专网通信业务,其他专网通信业务均为虚假,仅是按照合同约定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入库等单据,没有与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以此虚增收入、利润。*ST凯乐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12.2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43.5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9.36亿元。

按照相关规则,*ST凯乐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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