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风电(公众号hxfd3060)获悉,11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先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确保完成省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结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工作,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因素,安排风电、 光伏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 1000 万千瓦,奖励规模 146 万千瓦。
《通知》明确,各市能源局要认真落实本区域项目申报规模和土地保障,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
《通知》强调,各市申报规模=年度基本规模+指标收回返回规模+6·30 并网奖励规模。
在此之中,年度基本规模: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土地资源、电网消纳能力,确定各市年度基本建设规模。
指标收回返回规模:依法合规收回的 2020 年之前安排建设规模,原则上按照收回规模同比例返回各市。
6·30 并网奖励规模:2021 年安排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奖励项目和备选项目在 2022 年6月30日前并网的,奖励项目所在地市一定规模建设计划,原则上该规模用于鼓励项目前期工作扎实, 建设进度快的企业集团。
年度基本规模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项目;指标收回返回规模、 6·30 并网奖励规模由各市能源局自行确定建设主体同步上报。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