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国船舶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与某新加坡船东签订了2艘17.5万立方米LNG运输船建造合同意向书,分别与两家中国香港船东签订了共4艘98000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建造合同意向书。上述合同意向书总金额共计约10亿美元。
其中,2 艘17.5万立方米LNG 运输船合同总额约4.6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7年7月底前。2艘98000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合同总额约 2.7 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6 年 1 月底前。2 艘 98000 立方米超大型乙烷运输船(VLEC)合同总额约 2.7 亿美元;预计交船期2025 年 10 月底前。
公告称,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江南造船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签署上述合同意向书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上述合同意向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告称,上述合同意向书为双方推进合作事项而签署的意向协议,存在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的影响,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上述合同意向书涉及的金额均为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