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发布关于拟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副产品的清洁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该项目总投资51.7亿元,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鱼山岛浙石化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副产的石油焦83.29万吨/年、焦油41.31万吨/年,经气化、变化/热回收、酸性气体脱出、CO深冷分离等单元分离合成气、富氢气、CO气,用于下游化工产业链原料。同时配套二氧化碳回收单元,副产食品级CO2和干冰。建设气化装置、净化装置、CO 深冷分离、CO2回收单元和火炬。
项目设计采用气化生产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过变换及热回收、酸性气体脱除、CO 深冷分离等工艺制成产品CO气、富氢气、合成气和燃料气,酸性气体脱除装置的CO2尾气经CO2回收单元精制后副产食品级CO2和干冰。
产品的主要设计工艺流程为:
1)粗合成气经变换及热回收单元回收余热后,去酸性气体脱除装 置脱除酸性气体制成富氢气和合成气;
2)富氢气送界外 PSA 装置制取氢气;
3)合成气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合成气直接去CO深冷分离装置,在此制备出合格的CO产品气外送;第二部分合成气送燃料气管网做燃料;
4)CO深冷分离副产的少量低压燃料气去燃料气管网,副产的富氢气送界外PSA装置。
根据下游配套装置设置情况,该装置产品方案可进行适当调整,以满足不同阶段的生产需要,结合天然气制氢、醋酸及新材料项目建设进度,设计近、中、远期不同阶段产品规模。本项目产品CO气为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建设的100万吨醋酸项目提供原料CO,醋酸装置的纯CO消耗为5万Nm³/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