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能源(00663.HK)公告,于2022年9月21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金山新材料与中方(指呼和浩特惠则恒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协议,据此,金山新材料与中方同意于中国呼和浩特成立合资公司,将主要于中国内蒙古从事(i)氢能储能项目开发,技术及产品的引进、推广;(ii)低碳及减碳技术及产品开发;及(iii)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及零部件销售及制造。
根据协议,订约各方亦同意,合资公司由金山新材料及中方分别拥有70%及30%权益。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
中方为于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最终全资拥有。中方主要从事(i)资产管理:及(ii)企业管理。
公司表示,凭藉中方于中国内蒙古的完善网络,董事会认为合资公司将于中国内蒙古处于有利地位,以发展其储能业务并物色新环保能源项目。合资公司的成立亦将让集团于中国内蒙古进军氢能及储能行业,从而将令集团扩大其地域覆盖范围,并为集团创造额外新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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