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燃气爆燃事故调查组昨天公布了今年4月11日朝阳区和平街燃气爆燃事故的调查情况。最终认定,“4·11”事故直接原因为和平街12区3号楼5单元2号室内泄漏的天然气达到爆炸极限后,被点火源引燃发生爆燃。事故调查组称,由于现场破坏严重,未能找到室内燃气泄漏的直接证据。
据通报,事故调查组通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委托鉴定等工作,排除了室外管线泄漏的天然气通过地下管线、土壤和土体空洞进入室内的可能;排除了室外管线泄漏的天然气通过空气扩散进入室内形成聚集导致爆燃的可能;排除了楼内暖气管沟内存在燃烧的可能。同时,通过勘查发现5单元2号厨房下方暖气管沟盖板由上向下压入沟内,其他部位盖板被冲击波冲开存在泄压等现象。
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4·11”燃气爆燃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和平街12区3号楼5单元2号室内泄漏的天然气达到爆炸极限后,被点火源引燃发生爆燃。
据了解,“4·11”燃气爆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作为燃气技术专家组为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今年4月11日8时29分,和平街12区3号楼5单元首层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5单元6户房屋整体坍塌、4单元和6单元局部房屋严重受损,楼内5名居民和1名过路人员死亡、1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