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到2025年布局300座加氢站

   2022-08-17 互联网中国空分网1280
核心提示:8月14日,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广东要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并提出以广州、深圳、佛山、

814日,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广东要打造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区和技术创新高地,并提出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

 

2025年广东将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计划》,到示范期末,实现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进入全国前五,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并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实现推广1万辆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目标,年供氢能力超过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30/公斤以下,示范城市群产业链更加完善,产业技术水平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推广应用规模大幅提高,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2025年末,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以广州、深圳、佛山为引擎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计划》重点明确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着力保障低成本氢气供应、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加强全产业链安全管理等6大重点任务、25项具体举措。

 

根据《计划》,广东将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云浮为重点建设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走廊,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等八大关键零部件企业以及制氢、加氢、储运设备企业在省内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建设高水平自主化生产线,加快相关技术成果在省内形成产业化能力。对突破核心技术的重大产业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项目所在地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落实支持政策。

 

《计划》明确以广州、深圳、佛山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高地为引擎,联动东莞、中山、云浮等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依托东莞、珠海、阳江等氢源供应基地,加快产业项目布局,推动形成产业集群。同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与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支持打造氢能化、智能化物流运输与燃料电池汽车综合服务平台。

 

《计划》提出,对为广东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原则上每1积分奖励5万元,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原则上应建加氢设施

 

《计划》明确,广东要加快布局建设加氢站。十四五期间,全省布局建设300座加氢站,其中示范城市群超200座。省内示范城市应组织编制本地区加氢站建设布局方案,明确示范期间年度建设任务,省内其他城市按全省布局规划组织推进加氢站建设。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高速公路主干线服务区原则上应在十四五期间建设加氢设施。

 

此外,广东鼓励建设油(气)氢合建站。珠三角示范城市位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城市主干道的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布局规划,鼓励在十四五期间改(扩)建加氢设施,鼓励新布点加油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允许在物流园区、露天停车场、港口码头、公交站场和燃料电池汽车运行比较集中的路线利用自有土地、工业用地、集体建设土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在满足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建设自用加氢站(限于对自有车辆、租赁车辆等特定车辆加氢),不对外经营服务。

 

逐步降低用氢成本,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考核中氢能供应奖励资金,按照示范城市群内车用氢气供应量奖励给加氢站;各示范城市要落实国家有关氢气价格的要求,对加氢站终端售价2023年底前高于35/公斤、2024年底前高于30/公斤的,各级财政均不得给予补贴。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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