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7月5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依据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2022年度遴选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乙烯、氯碱(烧碱、聚氯乙烯)、氮肥(合成氨、尿素)、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油、煤制合成天然气、煤制烯烃)、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造纸、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多晶硅、船舶制造、铁矿采选等17个行业工业企业,以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
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或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企业;2021年主要产品的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领先水平;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
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满足国家绿色工业园区中水效指标要求,且水效为领先水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制度,主要企业有配套的节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