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一涉黑企业的非法越界开采行为,破坏可采煤炭资源总量600多万吨,价值达40多亿元,造成矿产资源严重浪费,扰乱矿业开发市场秩序,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最终,该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
涉黑企业非法采矿
致600余万吨煤炭资源被破坏
2015年上半年至2018年7月期间,山西某公司作为黑社会首要分子陈某某的控制企业,在陈某某的指使下,先后安排公司下属煤炭企业进行越界盗采,将开采出的煤炭统一运送至公司下属洗煤厂洗选后,由集团销售处统一销售谋取非法利益,为陈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上述公司非法越界开采煤炭资源破坏可采煤炭资源总量达655.31万吨,总价值423679.35万元。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山西某公司和陈某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矿罪。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单位山西某公司罚金人民币30亿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与其他罪刑数罪并罚后,被告人陈某某最终被判决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据了解,该案为单位越界盗采造成煤炭资源严重浪费的刑事案件,是法院依法从严处罚的典型案件。新闻报道后,不少人猜测文章中的“陈某某”就是曾经的山西“土皇帝”陈鸿志。
恶魔的“假善”面孔
疯狂敛财高达80亿,骗贷近600亿
据山西高院官微此前报道,2019年11月5日,被抓获一年多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经的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陈鸿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骗取贷款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70多位被告人,则分别判处一年零二个月至无期不等刑罚。
此外,涉案的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柳林县孟门运销有限公司,则被判处罚金共计40.4亿元,且对陈鸿志团伙聚敛约80亿元财物及收益,依法追缴及没收。
审理查明,自2005年以来,陈鸿志等人以开办公司等方式“以商养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后再“以黑护商”,攫取巨额利益。
在此期间,陈鸿志黑恶势力作案百余起。其中实施故意伤害6起,实施寻衅滋事11起,实施非法拘禁17起,并以此在当地形成强悍威慑力。陈鸿志还盗采相邻企业煤炭资源,价值高达40亿余元,并长期通过虚构合同及发票,骗取多家银行近600亿贷款。
讽刺的是,陈鸿志还热衷于公益事业,并因此获得诸多荣誉,如2006年度“山西省优秀企业家”、“山西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等。汶川地震时,陈鸿志还以公司名义,捐赠100万元现金和物资。甚至有文章称其投资数十亿元修路,资助教育。
从企业家到刽子手
出身贫寒经商逆袭,为夺矿场打死人后抛尸
1975年,陈鸿志生于山西省柳林县孟门镇李家塔村,父亲是一名铁匠,姐姐陈富香大他4岁。不过,出身寒门的陈鸿志,从小不爱读书。
1999年左右,陈鸿志创建星火石料厂,该厂扩建后改名为星火建材有限公司,让陈鸿志赚到第一桶金。说起为何创业,陈鸿志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我曾在桑拿中心给人擦皮鞋,姐夫钱包丢后姐姐怀疑是我偷的,这事让我觉得窝囊,要闯出一番天地。”
2003年,28岁的陈鸿志凭借山西煤炭经济的高速发展,注册成立柳林燎原商贸公司,开始涉足煤炭业,仅一年就承包起5座煤矿,并赚得盆满钵满。到此为止,陈鸿志的标签似乎仍是一位勤恳致富的企业家形象。
直到2005年,陈鸿志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又在两年后,将资本触手再度向外扩张,但在此期间,陈鸿志的手段开始变得残忍。
据《中国新闻周刊》此前报道,陈鸿志在强买麻塔则煤矿时便发生命案。2007年10月,陈鸿志假借修路之名,将通往该矿的道路挖断,致使矿场停产。在得到该矿后,陈鸿志提出连并库存的数万吨原煤一起买下,但因价格关系多次与所有者商议未果。
同年12月30日,麻塔则矿场一买主与其司机等人去煤矿验煤,但司机在返程中遭到陈鸿志数十人殴打,并导致当场死亡。随后,该司机被扔下30多米的深沟抛尸。事发后,陈鸿志公开表示,愿拿出一个矿的资金摆平。在陈鸿志躲藏一段时间后,事件最终不了了之。
“上买下闹”致富
扇过县委书记耳光
自陈鸿志被抓后,媒体曾披露其发迹的故事。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陈鸿志的财富积累依靠的手段是“上买下闹”,对上,通过贿赂,打通官方资源,对下,则是通过收买、暴力等手段获取煤矿。
报道称,柳林当地广泛流传的一个故事是,陈鸿志用金钱操控了柳林县委书记王宁(2009至2011年任县委书记)。有一次,因为没有办好陈嘱咐的一件事情,王竟被陈当众扇了一个耳光。这位被企业老板扇耳光的县委书记在2014年也落马了。
此外,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成家庄镇原党委书记陈秋平称,因自己未满足陈鸿志无理要求,遭到祖坟被挖的恶意报复,并被迫辞职。
罪恶的资本版图
对手下“赏罚分明”,拥300多处房产8家公司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陈鸿志已拥有庞大的资本版图。
据公开资料显示,当时的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1座名为燎原商厦的综合购物商厦,1座名为煤炭大酒店五星级酒店,1所名为成家庄示范初中的全日制省级示范学校,1个大型印刷厂,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
实际上,陈鸿志黑恶势力能做到这个地步,与其办事“赏罚分明”的“两面”性不无关系。
2018年8月,一篇名为《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的文章在网上流传。发帖人称,陈鸿志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以孟门镇为主的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
对于那些“能办事”的手下,陈鸿志往往重金奖赏。柳林县一位企业家曾表示,陈鸿志对手下“不薄”,很多人愿意为其卖命,甚至不惜遭受牢狱之灾。此前,有个打手出事后,陈鸿志便给其妻儿每月5000元的生活费,还为其在柳林县城买下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
也正因此,陈鸿志不断积累着罪恶的资本。他不仅在北京与太原拥有341处房产,估价超过50亿元。据天眼查显示,陈鸿志名下还有8家公司。以至于办案人员感叹道,“这个财富帝国,都是受害人的血和泪为基础”。
自食恶果
煤老板沦为阶下囚
俗语说得好,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在法治社会,没有谁可以一手遮天。在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开始以后,陈秋平实名举报陈鸿志多项涉黑犯罪事实。2018年,山西警方开展抓捕以陈鸿志为首的涉黑组织犯罪集团的收网行动。最终,陈鸿志在自己家地下室被警方抓获了。
经查明,陈鸿志涉黑组织成员近80人,犯罪案件多达91起,共涉及18个罪名,其中故意伤害6起,致1人死亡,陈鸿志数罪并罚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
自此,这位有着传奇一生的柳林首富陈鸿志,自食恶果,为自己的人生划上句号。
如果陈鸿志能抵挡住名利的诱惑,踏上正道,或许不会走到如今这番地步,成为阶下囚。
所谓欲壑难填,对物质和名利的追逐,永远是个填不满的深渊。若不懂得适可而止,只会堕入万劫不复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