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哈纳斯莆田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和惠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两座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年接收能力合计超过1100万吨,总投资近120亿元。
核准批复文件显示,哈纳斯莆田LNG接收站项目的总投资约52.63亿元。该项目位于莆田市湄洲湾港东吴港区,接收站年接收能力为565万吨,将新建LNG专用泊位一个,建设20万立方米LNG储罐两个,以及包括配套工艺、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设施,建设单位为莆田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哈纳斯莆田LNG接收站项目投产后,气化服务价格由福建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达产期不超过五年。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归属于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接收站最大能力为610万吨/年。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将建设三座20万立方米LNG储罐及相关配套接卸、气化、装车等主要工艺设施,一座可靠泊8万-26.6万立方米LNG船的接卸码头,以及一座工作船码头。 惠州LNG接收站的总投资66.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