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批准,中共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福建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孝跃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福建省监察委员会指定,龙岩市监察委员会对其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林孝跃违反廉洁纪律,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部分用于发放奖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林孝跃在挂职任原永定县政府科技副县长,担任原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战略)发展部经理、福建省福能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期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全无,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公权力谋私逐利、贪敛钱财、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中共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福建省监委驻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审议并报中共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林孝跃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龙岩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林孝跃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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