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8%
● 氨氮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8%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十大重点工程
01
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
02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03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推动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
04
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绿色机场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05
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
06
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
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07
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及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08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09
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
10
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
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健全政策机制
✦ 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 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 健全法规标准
✦ 完善经济政策
✦ 完善市场化机制
✦ 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
✦ 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