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
乙二醇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项目概述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因原材料和乙二醇市场因素影响,已停缓建多年,且在当前“碳达峰”和“碳中和”等相关政策的背景下,该项目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研究,公司拟终止该项目。
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终止项目基本情况
2008年,苏尼特碱业为通过技术改造延长碱矿开采时间、解决企业职工及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的公用工程以及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建设煤化工项目,实现由天然碱产业向煤化工产业发展转型,从而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技术改造后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运用洁净煤气化技术可生产20万吨/年乙二醇。
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88,884.78万元。已完成备案手续,能评、环评、安评、水资源论证等审批文件。截止2021年8月31日,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资产账面价值35,387.25万元,其中预付账款11,686.50万元、在建工程23,700.75万元,主要为设备订购、技术服务、土建、水源地管线等项目的必要投资。
三、终止项目的原因
鉴于支持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环境、条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国家和内蒙古当地产业政策、能耗指标等约束致使项目续建很难获得合法合规手续;乙二醇市场产能过剩、生产成本升高、市场价格低及目标市场远等因素致使项目投资风险增大。公司聘请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出具专题评估报告,认为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已不具备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建议终止该项目。专题报告认为:
1. 政策环境趋紧,项目续建受到多方面限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印发的《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内发改环资[2021]209号)相关规定,2021年起,不再审批乙二醇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属于“两高”项目,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政策,能耗指标审批已成为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续建的最大瓶颈。
2. 原料煤供应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近年来,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所在地锡林郭勒盟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全面落实全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加强监管,严格保护,并将六成以上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不再在草原新上矿山开发项目,坚决遏制草原乱采滥挖。政策变化导致锡林郭勒盟地区煤炭供需形势发生巨变,在总量控制的要求下,需求缺口不断扩大导致整体煤价持续上涨,大幅增加了乙二醇的生产成本。
3. 行业发展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国内煤制乙二醇项目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目前,产品供应稳步提升,下游行业需求增长乏力,产品价格震荡下行,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4. 预测成本大幅增高,盈利能力较低
与现阶段新上项目相比,乙二醇生产工艺技术大幅进步,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单系列生产能力偏小,原材料消耗、能耗偏高,长期来看,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成本无明显竞争优势。
根据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题评估报告,经公司审慎的内部论证,认为在国家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大背景下,能耗指标的控制会越来越趋严,特别是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60号)规定,明确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能耗指标的审批已成为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续建的最大约束条件,且近年来乙二醇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产品盈利能力趋于不稳定状态。考虑到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及投资建设收益率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终止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
四、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 终止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提高管理效率,整合现有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 乙二醇属于“两高”行业,终止乙二醇项目有利于公司良性融入“减碳”“低碳”变革之中,有利于公司继续打造纯碱行业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军者。
3.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预评估结果,终止上述乙二醇项目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约-17,555.64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 公司后续将通过系统内企业配套利用以及对外出售等多种方式处置、盘活苏尼特碱业乙二醇项目可利用的资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推进战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聚焦天然碱主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终止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八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八届十八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在建技改联产乙二醇项目终止建设后相关资产市场价值预评估结果说明》;
5.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化学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乙二醇项目评估报告》(档案号:21291-FP08-01)。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