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网消息,日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巡视组副组长郭可青(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可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郭可青利用担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副主任,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主任、纪委副书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自己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月25日,高检网公告称,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巡视组副组长郭可青(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广东省清远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郭可青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告称,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巡视组副组长郭可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指定,清远市监察委员会对其立案监察调查。
郭可青简历:
郭可青,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河南西峡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机械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2006年8月至2009年4月,任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历任广东电网公司监察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11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广东电网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
2011年10月至2014年9月,任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局长、党委委员、副书记;
2014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海南电网公司董事、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7年9月至2020年7月,任海南电网公司董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巡视组副组长。
(简历信息截止2021年5月6日,来自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图片来源:veer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