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油气储藏是南海问题根源

   2011-07-06 2560

  水均益:

  我们今天这个节目当中,我们也翻阅了一些史料,有一些相关的东西,刚才在短片里边也展示了。其实南海最早的发现,在历史上真的是很明确的记载。我们不妨从这儿来看,早在汉代就有这样的说法,叫“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这是在汉代的记载当中;然后我们再来看在元代,也是“万里石塘”,这也指的是南沙在内的南海诸岛;在明代也是明确记载了西沙、中沙、南沙群岛,表明南沙群岛属于明代的版图;清朝就更不用说了。

  而且我们也看了一下,其实在很多国外,比如说像法国,它在用法文的拼音也明确标明,西沙、南沙、东沙群岛的中国的名称,在各岛之后还专门注明这些“属于中国”,这是这样的说法;然后像美国1971年出版的《世界各国区划百科全书》当中,也是明确标明这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另外,你看日本也有明确的记载,《世界年鉴》1972年出版的。

  也就是说从现在,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讲,高先生,是不是完全可以说南海诸岛绝对是中国的主权,这毫无质疑?

  正在评论:最早发现和管辖南海主权属我

  高祖贵 国际战略研究所教授:

  这恐怕不仅是毫无质疑,而且也是得到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广泛公认的,很多的教科书也好,或者地图已经都确认这一点,而且这样的说法,即使从中国方面来说,有足够足够长的,而且延续性很强的这样一个证据,非常强的,说服力很强的。从菲律宾的角度来说,即使他认为这是你中方提供的证据,实际上第三方的国际社会的很多条约,我们知道《开罗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开罗宣言》和后来的《波斯坦公告》都已经明确说,把当时日本占领的这样一个,包括南海群岛在内的领土,以后归还给中国,这是很明确规定的。

  水均益:

  当时的这种国际条约也已经明确规定了。

  专家观点:国际条约明确规定了中国的主权

  他国有关条约同样规定了中国的主权

  高祖贵:

  国际条约也已经规定,不只这样两个条约规定,我们还有其它的一些国际规约都已经反复重申这一点。其实除了国际规约之外,还有第三国的,其它国家有关,只要涉及到这一块地区的一些条约,比如说美国和当年的西班牙,19世纪末的时候,关于菲律宾这个问题的,当时他们关于这个地区的菲律宾领土的划界也不包括南沙群岛。就连菲律宾自己的,它的1951年的《宪法》,后来1953年的《宪法》,他自己对他国土面积的限定也不包括,也就是从各个方面的因素来说,南沙确实是中国的,而且不是菲律宾,不是有关那些国家的。

  水均益:

  尹先生怎么看这个问题,就是说从中国来讲,因为历史上有些地方,比如说有所谓的先占原则,我们现在是不是占这一条?

  尹卓 特约评论员:

  当然占这一条,因为现在原则是《国际法》判明领土或者海域归谁这个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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