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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图)

   2011-07-06 0
导读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股票代码:000830  (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股票代码:000830

  (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 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uxi Chemical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鲁西化工

  股票代码:000830

  注册资本:1,464,860,778.00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化工工业园

  邮政编码:252211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018010623

  税务登记证号:372500614071479

  互联网网址: www.lxchemical.com

  电子邮箱: lcxhg@public.lcptt.sd.cn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技术咨询服务。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公司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1年5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债券发行总额的议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

  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11年4月29日、2011年5月21日和2011年5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6月2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9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19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1年7月6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2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8年7月6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7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1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5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1%,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和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1年7月4日。

  发行首日:2011年7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8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申购日:2011年7月6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1年7月6日至2011年7月8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化工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联系人:蔡英强、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项目主办人:华雪骏、金明

  项目协办人:潘力

  项目组人员:华雪骏、金明、唐异、严峰、潘力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46844

  (三)副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5B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徐丽、杜亚卿、杨洁

  联系电话:010-66299509、010-66299520、010-66299521

  传真:010-66299589

  (四)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全、张慎祥、杨莹

  联系电话:010-85130653、

  传真:010-85130542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7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张华、肖陈楠

  联系电话:010-57601920

  传真:010-57601990

  (五)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4楼

  负责人:吴明德

  经办律师:丁启伟、俞啸军

  联系电话:021-61059000

  传真:021-61059100

  (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克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贡勇,阚京平

  联系电话:0531-86422288-3152

  传真:0531-86595000

  (七)担保人:山东聊城鲁西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鲁化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成

  联系人:黄艳华

  电话:0635-85011523

  传真:0635-85011532

  (八)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周浩

  评级人员:邵津宏、刘璐、胡海生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九)债券受托管理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黄维炜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46844

  (十)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淮海中路第二支行

  银行账户:1001221029013334268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290022101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 021-54041912

  (十一)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总经理:宋丽萍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十二)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总经理:戴文华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1年3月31日,本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等实质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发行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表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的评级结论差异

  中诚信评定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是公司依靠自身现金流和各种融资方式,同时考虑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规模和期限等因素,公司偿还全部债务的能力,是对公司长期信用等级的评估,可以等同于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情况下的信用等级。

  鲁化集团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鲁化集团创建于1992 年,是国有大型化工企业集团。鲁化集团主导产业涵盖化肥、化工、装备制造、设计开发四大产业板块,几十种产品,鲁化集团设有专门的研究和设计机构,拥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三类高压容器制造资质,企业已逐步发展成为集煤化工、盐化工、硅化工以及化工设计开发、制造安装于一体的综合性化学工业集团。考虑到山东省政府给予鲁化集团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以及鲁化集团拥有的良好的银企关系,鲁化集团实际所具有的偿债能力较强。中诚信评估认为鲁化集团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对本次公司债券按期偿还提供有力保障。

  中诚信基于对本公司自身运营实力和担保人的综合评估,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三)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自身的经营目标和具体情况制定了较为完整的企业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一直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三会”运作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开及重要事项的审议流程,均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或规章制度执行。

  近年来,随着化肥出厂价格的波动,公司收入规模小幅波动,2010年公司营业总收入达到76.87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为5.35%,总体运营平稳。2011年一季度,受益于化工板块部分产品产能释放,销售情况良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10亿元,同比增长64.31%。未来随着公司化工板块多个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收入规模将呈现快速上涨的趋势。

  截至2010年末,公司总债务规模为68.70亿元,其中长期债务为21.93亿元,短期债务为46.77亿元。2011年一季度末,公司总债务较年初略有减少至66.61亿元,其中长期债务22.57亿元,短期债务44.04亿元。

  整体来看,公司资本实力较强,资本市场融资使公司资产规模持续提升。公司目前货币资金较为充裕,但财务杠杆偏高。考虑到多个在建和拟建项目正处在进行中,未来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不断扩大的融资需求使得公司债务规模有上升趋势。中诚信将对公司债务规模的扩张及财务杠杆的变化保持关注。

  1、竞争优势

  (1)完善的化工产业链

  鲁西化工工业园地处山东东阿县城西部,占地面积2.5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内配套有充足的蒸汽、电力供应,有利于装置的优化配置;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装置将所有装置的废水集中处理,为企业减排环保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公司发展一体化、园区化、集约化模式和循环经济提供了基础。

  公司未来化工新建项目全部位于园区内,各个产品间已形成完善的循环系统,能够有效地降低产品成本。公司目前的合成氨、甲醇、二甲基甲酰胺等产品的主要原料氮气、氢气、氧化碳等均来自煤炭气化,煤气化产生的半水煤气经过脱硫净化,根据产品需要调整原料气的成分并进行分离,用于生产不同的产品,而且还可以根据产品的市场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灵活调整产品比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氮气和氢气经压缩用于生产合成氨、一氧化碳和氢气用以生产甲醇;甲醇与合成氨反应得到甲胺,甲胺与一氧化碳反应便可得到DMF;合成氨与二氧化碳反应生产尿素;熔融尿素进入三聚氰胺装置经聚合得到三聚氰胺;三聚氰胺生产过程中的尾气经回收返回尿素系统循环利用,既降低了原料消耗,又减少了环境污染。通过合成氨和甲醇联产及其产品链的延伸,实现了资源综合的利用,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在持续强化产品互补和循环模式生产的同时,还强化了资源的再循环、再利用和能量的梯级利用。

  (2)化肥生产的规模效应

  公司作为国内化肥龙头生产企业,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公司具备年产150万吨尿素、150万吨复合型肥料的综合生产能力,产量、质量均居全国一流水平,尿素产销量居山东省首位。公司尿素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约3%,复合肥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约13%。较大的生产规模摊薄了运营过程的成本费用,以规模带动技术的综合竞争优势较为突出,并为公司进入下游高附加值化工产品行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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