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10月1日起全面停用“螺丝瓶”充装液化气

   2011-06-27 3690
核心提示:据从凤阳县工商管理局获悉,俗称螺丝瓶的非焊接护罩液化石油气钢瓶,将于9月30日起在该县全部报废,10月1日起一律停止充装,并作
据从凤阳县工商管理局获悉,俗称“螺丝瓶”的非焊接护罩液化石油气钢瓶,将于9月30日起在该县全部报废,10月1日起一律停止充装,并作强制报废处理。

  目前凤阳县市民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分两种一种是1996年前生产的“螺丝瓶”,即护罩通过3个耳片用螺丝拧紧连接(非焊接、可拆卸)到钢瓶瓶体的钢瓶,因其产品铭牌易脱落,导致制造钢印标识不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另一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生产、护罩与瓶体经电焊连接的“焊接瓶”。依据国家《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规定,对制造年限超过15年的钢瓶以及制造钢印标志不清的钢瓶,检验单位不得检验,充装单位不得充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使用,必须做报废处理。

  据凤阳县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国已经停止生产螺丝瓶,市场上已经买不到螺丝瓶。不过,目前很多家庭还在使用螺丝瓶。截至今年9月,最后一批螺丝瓶将到期。

  为杜绝过期气瓶的安全隐患,6月22日,凤阳县质监部门组织召开气瓶充装站治理工作会议,要求本县区域内所有的“螺丝瓶”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报废,从10月1日起对违法充装、使用、销售“螺丝瓶”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凤阳县质监局敬告广大消费者:超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很可能会出现瓶壁腐蚀、阀门密封性减弱等问题,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为保障您的生命安全,请尽早停止使用“螺丝瓶”,并将“螺丝瓶”交气瓶充装站处理。(马顺龙 洪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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