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新华被公诉 曾任云南省副省长

   2020-06-03 中国天然气网天然气网1140
核心提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新华被公诉 曾任云南省副省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截图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 (程浩)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23日消息,日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新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自己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新华曾长期在云南履职,2003年1月至2007年4月任云南省副省长。2019年3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正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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