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税领域重点领域立法正全面提速。财政部26日披露2019年立法工作情况显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已取得较大进展。此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核,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拟尽快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根据财政部2020年立法计划,今年将力争完成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法等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业内权威专家指出,我国财税领域立法已经迈出重要步伐,2020年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之年,预计财税重要领域立法将再提速,消费税立法等将取得积极进展。
步稳蹄疾 财税立法连获突破进展
财政部26日披露的立法工作情况显示,2019年我国全力推进财政重点领域立法。税收立法方面,资源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车船税法(修订)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以国务院令第714号公布。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印花税法、土地增值税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财政法规等方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核;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拟尽快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会计法(修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暂行条例、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等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此外,还制定出台部门规章6部;积极参与证券法(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工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台;持续开展财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从财政部披露的立法工作进展来看,我国在建立完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王泽彩对《》记者表示,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10个财政重点领域立法扎实有序推进;6部部门规章顺利推出,实现财政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有效防范内控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加大支持其他相关领域立法力度;清理财政规范性文件范围继续扩大。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记者表示,随着税收立法的加快,一些短期性的政策性减免将转变为法定式减免,由此巩固和拓展了减税降费成效。各项财政立法工作稳步推进,也有助于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健全体系 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立
近年来,我国多项财政立法蹄疾步稳。尤其是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几乎每次人大常委会会议都有相关税收法律审议内容,税收法定步入快车道。2019年底,财政部陆续公布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的征求意见稿。尤其是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立法迈出实质性步伐,被业内视作我国落实税收法定的关键一步,对于健全我国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按照这一原则,新开征的税种应制定相应的税收法律,现行的税收条例应通过修改上升为法律。
“目前,我国所有现行税种,都已经有了立法的进展。或是已经审议通过,或是开始审议,或是形成法律草案征求意见,这些积极进展为完成税收法定的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法治化推动下,现代财政制度也可以加快推进。”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记者表示。
“财政法治建设将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王泽彩指出,以预算法实施条例为例,他表示,2015年1月1日实施的新预算法至今过去5年有余,《预算法实施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目前的现状是新修订的预算法与1995年版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跨时空”并行,各级政府和预算部门单位期盼尽快出台新条例,为深化财税体制改制、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他表示,加快出台《预算法实施条例》,也有助于启动绩效法立法工作,有利于探索绩效预算编制改革研究。根据《预算法》和即将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我国实施绩效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可行性,在条件成熟时,从目前的预算绩效管理过渡到绩效预算编制改革。“绩效预算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才能扎根,绩效预算也只有在健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下才能长期稳定运行。改变资源配置方式与改变行为必须依赖立法。”
全面提速 年内将迎多项积极进展
根据财政部此前发布的2020年立法计划,要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政府采购法(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此外,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立法研究。
李旭红表示,2020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的目标之年,在此关键时点,财政部的立法工作安排涉及多项财税法律法规,具有重要的意义。“2019年底,增值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先后发布,关税法征求意见稿虽未在2019年底公布,但也已进入立法审议阶段,预计2020年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立法工作会有突破。”
作为重要税种,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关税法等立法一直备受关注。李旭红表示,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我国规模较大、涉及面广的税种,对企业和消费者影响较大,且在前期进行了力度极大的改革,推动立法能够巩固减税降费和税制改革成果,推动建立现代税制。
“2020年是财税立法的攻坚年,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关键一年。”施正文表示,预计契税、城建税有望年内审议通过,消费税法、土地增值税法等也有望取得积极进展。
在施正文看来,其中,增值税法、消费税法会是税收立法的重点、难点,因为目前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仍处在改革进程中的税种,“在经济转型的当下,立法不是穷尽改革,而是要在法定原则基础上,兼具一定灵活性,将中短期目标结合起来。以发展的理念,为改革预留出空间。”施正文表示,这样可以兼顾立法和改革的关系,化解难度,分阶段实施目标,加快整体立法步伐。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