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1年6月13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化工研究院受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空气化工产品气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青浦氢气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空气化工产品气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青浦氢气站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228号,二区48号(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3)项目所属行业: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项目内容:
空气化学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由美国空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成立的独资公司。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是空气化工公司重要客户之一,位于上海青浦出口加工区,主要从事硅外延片生产,目前由于扩大生产需要,原料气氢气的供应方式从鱼雷车改进为现场生产供应。由于其生产工艺对高纯度的氢气有特殊要求,晶盟硅与空气化工签订了为期15年的土地租赁和气体供应合同,晶盟硅将提供厂区地块作为气站用地,空气化工公司在该场地建设气站,生产氢气供晶盟硅公司使用。
为更好服务于晶盟硅公司,空气化学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租赁青浦出口加工区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厂房作为注册地,成立新公司“空气化工产品气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其生产的氢气专供给晶盟硅公司。
气站建成后,主要生产高纯度氢气,设计生产能力500Nm3/h,其生产工艺为:以天然气为原料,经蒸汽变换后产生氢气,再经PSA变压吸附后得高浓度氢气。主要设备为氢气发生器。总占地面积825m2,项目公用工程全部依托晶盟硅公司。
项目总投资570万美元,预计于2012年5月投产。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规划相容性。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能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在青浦出口加工区内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见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上海化工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云岭东路345号(邮编200062)
联系人:朱工
电话和传真: 52815377-1686 Email:sricieia@kyd-eng.com
5、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祖冲之路887弄88号1楼东翼
(3)建设单位联系人:邵工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21-38962565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地块周边区域。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日内,通过网站提交,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