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央地正协同发力加码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政策,其中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产权保护、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等正成为新一轮施策重点。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取得长足进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逐渐建立。其中,新实施的商标法修改条款已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不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社会监督协同不够等问题依然突出,新领域新业态发展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也提出新的挑战。
在优化知识产权协作衔接机制方面,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
地方层面也频频推出相关新政。北京、江苏、上海等12省市知识产权局近日共同签署《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将进一步打通相关案件线索移送通道,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的互认机制、十二省市重点商标保护互认名录,加强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仲裁调解等服务资源共享。广东近日推出“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探索在互通互认上先行一步,以互通促互认,实现三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在加强新领域新业态产权保护方面,《协议书》指出,相关省市将针对进博会、广交会等重大活动,加大互联网、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厦门大学宏观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余长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隐蔽性提高,执法难度加大。当前,中国迫切需要加大新领域新业态产权保护力度,提升违法成本,以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的吸引力。
据悉,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关于药品专利、跨境电商、中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揽子规则办法。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手段强化保护力度,持续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