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增资前后吉林经开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经开杭氧基本情况
吉林经开系杭氧股份全资子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注册地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许迪;公司资产总额为2,627.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44.65万元,净资产为982.93万元;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无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吉林经开增加注册资本金,此次投入的4,000万元将全部转入吉林经开注册资本金,此次增资完成后吉林经开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
五、投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吉林经开拟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投资一套12000Nm3/h等级的空分设备(配置氩系统)为众鑫化工年产12万吨环氧乙烷项目供气。项目总投资额为1.4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经开作为此空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无法满足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对吉林经开增资。
公司目前正在大力发展气体投资业务,利用闲置超募资金投资该项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符合公司投资气体业务发展战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吉林经开进行增资,不会对杭氧股份自身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9号文核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1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截止2010年6月4日,已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1,27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339,195.9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153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2010年12月28日发布的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重新确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9,719,800.00元。
“80000m3/h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以下简称“8万空分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拟变更该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8万空分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19,585万元调整为12,636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6,949万元将用于对由公司子公司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温容器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能力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大型空分项目”)的投资。公司用于投资大型空分项目的6,949万元募集资金,将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进行增资。
同时,受整体搬迁影响,公司8万空分项目建设内容中的高性能试验台位建设工作较原计划延迟,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预计建成时间将由2011年6月末推迟至2011年12月末。
二、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8万空分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实施地为公司位于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的新生产基地,原计划于2011年6月末完成项目建设,2012年6月末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该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38,000万元,年新增利润总额4,506万元。
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19,585万元,全部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进行设备技术改造,通过新增关键生产设备,提高公司大型空分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和质量检测能力。
2、通过新建高性能试验台位,提高公司产品的研发能力和产品性能测试能力。
3、在公司空分厂大件车间厂房的南端新建挖入式船坞,与青山四级航道相通,将产品运往长江等河道,解决公司特大型产品的运输问题。
截至2011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项目投资6,367.58万元,该项目主要投资内容的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设备技术改造已全部完成,公司大型空分设备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
2、高温性能测试台位的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3、由于公司新生产基地附近的苕溪的水文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无法满足特大型产品的水运要求,船坞等涉及特大型产品生产及水路运输的投资内容未予实施。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原因
实现单机制氧量8万m3/h及以上等级特大型空分设备的国产化是公司目前的产品发展重点,但因为上述产品体积过大,无法进行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因受路桥净空高度等的限制变得日益困难,所以公司发展上述产品必须依靠水路运输。
为重点发展大型空分设备,公司利用募集资金,结合整体搬迁,在公司位于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的新生产基地实施了8万空分项目。公司在2002年开始搬迁选址时,已考虑到产品运输问题,并将新址选择在与青山湖水库相通的苕溪边。在进行8万空分项目设计时,也充分考虑了产品运输问题,并计划投资建设船坞、驳坎等设施,对特大型产品进行水路运输。
但由于公司搬迁选址进行较早,目前苕溪的水文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无法满足特大型产品的水运要求,为此,公司只能在大江/大河附近重新选址进行特大型产品生产设施的建设,以解决制约公司产品发展的运输瓶颈问题。
由于公司现已取得了12万等级空分设备的订单,急需解决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及运输问题,经慎重研究后,公司决定将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厂址选择在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的三白潭村。上述厂址水运条件优越,岸靠连接京杭运河和杭申线的武獐线,厂区沿武獐线下游2公里即可进入京杭大运河主航道,经大运河可通江达海。
公司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位于上述厂址附近,该公司生产能力已达饱和状态,但其现有厂区面积无法满足其技术改造需要,因此需要进行整体搬迁。同时,低温容器公司专业从事空分设备配套用大型低温容器的生产,其主要生产设施与公司特大型产品的生产设施可以通用,为此,公司拟结合低温容器公司的整体搬迁进行特大型产品生产设施的建设。
低温容器公司将整体搬迁至公司选定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的三白潭村的特大型产品生产厂址,并负责实施大型空分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的生产能力,彻底解决公司特大型产品的生产和运输问题。低温容器公司已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余杭区仁和镇东塘村、三白潭村、新桥村的面积为55,085.60m2的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杭余出国用(2011)第109-411号。
公司拟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19,585万元调整为12,636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6,949万元将用于对由公司子公司低温容器公司负责实施的大型空分项目的投资。公司用于投资大型空分项目的6,949万元募集资金,将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进行增资。
同时,受整体搬迁影响,公司8万空分项目中的高性能试验台位建设工作较原计划延迟,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预计建成时间将由2011年6月末推迟至2011年12月末。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影响
公司大型空分设备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8万空分项目建设内容中的涉及提高公司大型空分设备生产能力的设备技术改造部分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实施计划的变更不会影响8万空分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和预期效益。
五、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低温容器公司的基本情况
低温容器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3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大为,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为杭州余杭区仁和镇工业园区,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0%、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持股25%、毛荣大持股15%,主营业务为低温容器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1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123.51万元,净资产为11,120.81万元;2010年度,该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724.13万元,实现净利润5,197.37万元。
2、项目概况
低温容器公司将结合整体搬迁实施大型空分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35,515m2的生产及办公用房,购建关键设备,建成我国7万至12万等级特大型空分设备、百万吨级大型乙烯冷箱、大型低温容器的先进制造基地,形成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的生产能力。
3、项目投资估算
该项目总投资为21,760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4、项目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中,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投资6,949万元,其余14,811.00万元由低温容器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行筹措。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该项目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52,452万元,年利润总额5,097万元。
6、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计划于2013年6月建成投产,2014年6月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六、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的增资方案
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低温容器公司增资6,949万元。
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于2011年5月10日出具了浙源评报字[2011]第0060号《评估报告》。依据上述《评估报告》,低温容器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1,120.81万元,评估值为13,898.16万元,评估增值为24.97%。依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低温容器公司每元注册资本对应所有者权益的资产评估值为6.949元,公司以该价格对低温容器公司增资6,949万元,低温容器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不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股权,增资后公司对低温容器公司的持股比例由60%上升至73.33%,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增资方案已经低温容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七、其他相关事项
若上述项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成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届时,低温容器公司需与专户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项目实施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8万空分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和预期效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特大型产品的制造能力,解决特大型产品的运输问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项目实施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8万空分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和预期效益。
(2)公司将8万空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大型空分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特大型产品的制造能力,解决特大型产品的运输问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8万空分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计划。
九、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3.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4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6月13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投资成立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事项:
杭氧股份拟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出资成立气体公司,在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吉林市博大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生化”)厂区内投资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气源主要采用博大生化生物制乙醇项目的发酵尾气。
经协商,杭氧股份拟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出资成立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杭氧股份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3,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各出资250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1/6。为提高上市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以超募资金1,000万元出资。
该对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自然人股东:卢银存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镇
身份证:330323196602110413
自然人股东:朱众娒
住所:吉林市龙潭区大同路19-7-67号
身份证:330325196706123019
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博大生化30.66%、16.98%的股份,卢银存担任博大生化的董事长,朱众娒担任博大生化总经理。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500万元,投资各方对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
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设立后将在博大生化厂区内投资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气源主要采用博大生化生物制乙醇项目的发酵尾气。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由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该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为准。
杭氧博大公司董事会成员共5名,本公司委派3名董事,并提名委派人员担任董事长;卢银存、朱众娒委派2名董事,并提名委派副董事长。公司设监事二名,人员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其余对外投资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
按照公司“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大力发展气体,明确战略布局。目前公司在吉林已成立了两家气体公司,并将吉林作为东北的气体中心,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在东北的气体市场,二氧化碳也将作为气体产业发展的重要部分。对于扩大本公司气体市场份额有着积极意义,符合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1-3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1年6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分别以传真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2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2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制氧机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期限为2年,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在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12000Nm3/h空分项目,同意杭氧股份以上述4,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来实施12000Nm3/h空分项目的建设。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12000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吉林市经开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吉林博大10万吨/年二氧化碳回收项目,该项目由杭氧股份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吉林博大二氧化碳回收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与自然人卢银存和朱众娒共同出资,在吉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市博大生化有限公司厂区内)成立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吉林市杭氧博大气体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6,88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该项目通过杭氧股份与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浙江新锐空分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并由杭氧股份控股的子公司———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来实施。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与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浙江新锐空分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广西杭氧金川新锐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广西金川2×35000Nm3h空分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杭氧股份对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200万元,增资后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九江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同意变更“80000m3/h等级大型空分设备国产化技改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额由19,585万元调整为12,636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6,949万元将用于对由公司子公司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能力生产项目”的投资。
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将上述6,949万元募集资金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完成“年产大型空分设备、乙烯冷箱和低温容器14,920吨能力生产项目”的实施。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确认浙江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浙源评报字[2011]第0060号),并确认每股净资产为6.949元。
同意公司以上述评估结果为价格依据,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增资6,949万元,即对应增加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不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股权,本次增资前后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对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增资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审计部长徐旭峰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同意徐旭峰辞去审计部部长职务,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同意聘用魏丹萍同志担任审计部部长。
魏丹萍同志简历如下:
魏丹萍女士:中国国籍,196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2月加入公司,先后在公司财务部、会计部任职副部长、部长。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授信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综合授信的有效期延长为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授信额度不变仍为3亿元。具体如下: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